十堰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關于十堰市中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的決議
十堰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關于十堰市中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的決議
湖北省十堰市人大
十堰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關于十堰市中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的決議
十堰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關于十堰市中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的決議
——2018年1月6日十堰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
十堰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聽取和審議了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王健所作的工作報告。會議充分肯定市中級人民法院過去一年的工作,同意報告提出的2018年工作安排,決定批準這個報告。
會議要求,市中級人民法院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認真落實市委五屆四次全會工作部署,認真執(zhí)行人大決議決定,自覺接受人民群眾監(jiān)督,忠實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責,充分發(fā)揮審判職能,努力提升維護社會大局穩(wěn)定、促進社會公平正義、保障人民安居樂業(yè)的司法水平,為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奮力打造區(qū)域性增長極、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xiàn)代化強市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