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確認許可對昭通市第三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陳國勇依法采取強制措施的決定
昭通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確認許可對昭通市第三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陳國勇依法采取強制措施的決定
云南省昭通市人大常委會
昭通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確認許可對昭通市第三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陳國勇依法采取強制措施的決定
昭通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確認許可對昭通市第三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陳國勇依法采取強制措施的決定
(2016年8月30日昭通市第三屆人民代表大會
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通過)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法》和《云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法〉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2016年7月22日昭通市第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十五次主任會議決定許可檢察機關對昭通市第三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陳國勇依法采取強制措施。經(jīng)昭通市第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審議決定,予以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