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人大常委會關于《州人民政府關于提請審議向貴州銀行等金融機構融資納入州級財政預算管理的議案》的決議
黔西南州人大常委會關于《州人民政府關于提請審議向貴州銀行等金融機構融資納入州級財政預算管理的議案》的決議
貴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大常委會
黔西南州人大常委會關于《州人民政府關于提請審議向貴州銀行等金融機構融資納入州級財政預算管理的議案》的決議
黔西南州人大常委會關于《州人民政府<關于提請審議向貴州銀行等金融機構融資納入州級財政預算管理的議案>》的決議
(2014年12月25日州七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通過)
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聽取和審議了州人民政府常務副州長陳洪宛代表州人民政府所作的《州人民政府〈關于提請審議向貴州銀行等金融機構融資納入州級財政預算管理的議案〉》。會議以無記名投票表決的方式表決通過了這項議案。
會議要求,州人民政府要加強資金的監(jiān)管,確保資金安全、高效使用,并制定合理的償還措施,確保資金按期償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