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fā)《文物保護工程設計文件編制深度要求(試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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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文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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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保函〔2013〕375號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文物局(文化廳):
為進一步加強對文物保護工程勘察設計工作的管理,規(guī)范文物保護工程勘察設計文件的編制,保證勘察設計質量,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實施條例》、《文物保護工程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我局組織編制了《文物保護工程設計文件編制深度要求(試行)》,現(xiàn)予印發(fā)試行。請你局指導各地按要求做好文物保護工程設計文件編制工作。執(zhí)行中有何問題,請及時函告我局。
特此通知。
附件:《文物保護工程設計文件編制深度要求(試行)》
http://www.sach.gov.cn/Portals/0/download/tz_130514102.doc
國家文物局
二〇一三年五月十日
文物保護工程設計文件編制深度要求
(試 行)
二〇一三年五月
目 錄
第一章 總 則…………………………………………………………………………………4
第二章 一般要求 ………………………………………………………………………………4
2.1 勘察…………………………………………………………………………………………4
2.2 設計…………………………………………………………………………………………5
2.3 文件編制……………………………………………………………………………………5
第三章 建筑類保護工程設計文件 ……………………………………………………………6
3.1 適用范圍……………………………………………………………………………………6
3.2 現(xiàn)狀勘察……………………………………………………………………………………7
3.3 方案設計……………………………………………………………………………………10
3.4 工程概算……………………………………………………………………………………11
3.5 施工圖設計…………………………………………………………………………………12
3.6 施工圖預算…………………………………………………………………………………15
第四章 遺址類保護工程設計文件 ……………………………………………………………17
4.1 適用范圍……………………………………………………………………………………17
4.2 現(xiàn)狀勘察……………………………………………………………………………………17
4.3 方案設計……………………………………………………………………………………19
4.4 工程概算……………………………………………………………………………………20
4.5 施工圖設計…………………………………………………………………………………21
4.6 施工圖預算…………………………………………………………………………………22
第五章 石窟寺及石刻類保護工程設計文件……………………………………………………23
5.1 適用范圍……………………………………………………………………………………23
5.2 現(xiàn)狀勘察……………………………………………………………………………………24
5.3 方案設計……………………………………………………………………………………27
5.4 工程概算……………………………………………………………………………………28
第六章 安全防護類工程設計文件………………………………………………………………29
6.1 適用范圍……………………………………………………………………………………29
6.2 一般要求……………………………………………………………………………………29
6.3 資格報審……………………………………………………………………………………29
6.4 現(xiàn)狀勘查……………………………………………………………………………………30
6.5 方案設計……………………………………………………………………………………30
6.6 工程概算……………………………………………………………………………………33
第七章 專項設計要求與提示 …………………………………………………………………34
7.1 原址重建工程設計…………………………………………………………………………34
7.2 遷移工程設計………………………………………………………………………………34
7.3 近現(xiàn)代文物建筑結構、設備改造工程設計………………………………………………34
7.4 文物保護單位保護范圍內必要的配套設施建設工程設計………………………………34
7.5 錨固工程設計………………………………………………………………………………35
7.6 灌漿工程設計………………………………………………………………………………35
7.7 防風化工程設計……………………………………………………………………………35
7.8 防滲排水工程設計…………………………………………………………………………36
7.9 防洪工程設計………………………………………………………………………………37
7.10 防護棚罩設計………………………………………………………………………………37
7.11 油飾彩畫設計………………………………………………………………………………37
7.12 壁畫塑像設計 ……………………………………………………………………………38
第一章 總 則
1.1 為加強對文物保護工程勘察設計文件編制工作的管理,規(guī)范文物保護工程申報文件的深度,保證勘察設計質量,制定本規(guī)定。
1.2 本規(guī)定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實施條例》、《文物保護工程管理辦法》等法規(guī)編制。
1.3 根據(jù)文物保護工程專業(yè)特征,將保護工程分為建筑類、遺址類、石窟寺及石刻類、安全防護類等工程。
1.4 文物保護工程涉及本規(guī)定不能涵蓋的專業(yè)內容時,編制深度應符合相關行業(yè)標準的規(guī)定,編制原則和基本形式應參照本規(guī)定的要求。
1.5 文物保護工程設計一般分為現(xiàn)狀勘察及方案設計、施工圖設計兩個階段。大型和重要工程增加用于立項申請的概念性方案設計,說明項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小型簡單工程在完成現(xiàn)狀勘察文件的基礎上可以直接進入施工圖設計。
1.6 文物保護工程中涉及錨固、灌漿、防風化、防滲排水、防洪、油飾彩畫、壁畫塑像等專項設計時,應符合第七章的相關提示與要求。
第二章 一般要求
2.1 勘察
2.1.1 現(xiàn)狀勘察的目的是探查和評估文物保存狀態(tài)、破壞因素、破壞程度和產生原因,為工程設計提供基礎資料和必要的技術參數(shù)。
2.1.2 勘察主要包括:對文物的形制與結構、環(huán)境影響、保存狀態(tài)以及具體的損傷、病害進行的測繪、探查、檢測、調查研究并提出勘察結論等內容。
a 測繪,測量并記錄文物現(xiàn)存狀態(tài)、結構、病害及分布區(qū)的地形、地貌。
b 探查,查明文物損傷及病害的類型、程度及原因。
c 檢測,對病害成因和文物的安全性進行測試檢查,包括工程地質和水文地質檢測、建筑材料分析試驗、環(huán)境檢測等;檢測要符合相關專業(yè)的現(xiàn)行國家標準。
d 調查研究,收集文物歷史資料、考古資料和歷次維修資料,了解文物的原材料、原形制、原工藝、原做法,判別文物年代等。
e 勘察結論,在上述工作的基礎上,對文物形制、年代、價值、環(huán)境和病害原因進行分析評估,提出文物保存現(xiàn)狀的結論性意見和保護建議。
2.2 設計
2.2.1 方案設計依據(jù)現(xiàn)狀勘察結果編制。
2.2.2 方案設計應達到下列要求:
a 說明保護的必要性。
b 保證技術措施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c 確定工程項目、工程規(guī)模,工程量估算和工程造價估算。
d 指導施工圖設計。
2.2.3 施工圖設計,根據(jù)已批準的方案設計文件和批準文件中的修正意見編制。
2.2.4 施工圖設計應達到下列要求:
a 對工程規(guī)模、工程部位、工程范圍進行控制。
b 指導施工,實施對病害的具體技術性措施。
c 能據(jù)以編制工程招投標文件、編制工程預算并核算各項經濟指標的準確性。
d 滿足設備材料采購、基本構件制作及施工組織方案編制的需要。
2.3 文件編制
2.3.1 文物保護工程設計文件可分為勘察設計文件和施工圖設計文件。
2.3.2 勘察設計文件的編排順序
a 封面:寫明方案名稱、設計階段、設計單位、編制時間。
b 扉頁:寫明建設單位或委托單位、勘察設計單位,并加蓋單位公章和勘察設計資質專用章。寫明勘察設計單位法定代表人、技術總負責人、項目主持人及專業(yè)負責人的姓名,并經上述人員簽署。
c 目錄。
d 現(xiàn)狀勘察。
e 方案設計。
f 工程概算。
2.3.3 施工圖設計文件的編排順序
a 封面:寫明工程名稱、編制單位、編制時間。
b 扉頁:寫明設計單位,并加蓋單位公章和勘察設計資質專用章。寫明單位法定代表人、技術總負責人、項目主持人及專業(yè)負責人、審校人姓名,并經上述人員簽署。
c 目錄。
d 施工圖設計說明。
e 施工圖圖紙。
f 施工圖預算。
2.3.4 方案設計提交后陸續(xù)發(fā)現(xiàn)的新的現(xiàn)狀勘察資料,應補充在文件中(包括圖紙、文字、照片)。
2.3.5 因工程需要直接進行施工圖設計時,現(xiàn)狀勘察內容須編入施工圖設計文件。
2.3.6 圖紙和文字說明必須完整、準確、清晰,名稱、名詞應采用行業(yè)通用術語。制圖應符合規(guī)范標準,比例的確定以清楚表達測繪和設計內容為原則。
2.3.7 所有圖紙上都應標注出圖日期、圖名圖號,并加蓋設計單位勘察設計資質專用章。
2.3.8 所有圖紙的匯簽欄中都應完整地簽署項目負責人、設計人、審校人等的姓名。
2.3.9 設計文件篇幅較多時,可以按序分冊裝訂。
第三章 建筑類保護工程設計文件
3.1 適用范圍
3.1.1 本章規(guī)定適用于古代、近現(xiàn)代建筑物和構筑物等建筑類文物(以下稱為文物建筑)的搶險加固工程、修繕工程、遷移工程和原址復建工程。
3.1.2 保養(yǎng)維護工程可根據(jù)實際情況編制。
3.1.3 文物保護單位范圍內必要的管理服務設施建設、文物庫房設施建設、保護性設施建設等類工程的方案設計文件編制可參照本章規(guī)定。
3.1.4 本章規(guī)定不包括建筑內的壁畫、泥塑等附屬文物的保護工程。
3.2 現(xiàn)狀勘察
3.2.1 現(xiàn)狀勘察文件包括現(xiàn)狀勘察報告、現(xiàn)狀實測圖紙和現(xiàn)狀照片。
3.2.2 現(xiàn)狀勘察報告
a 建筑歷史沿革,主要反映現(xiàn)存建(構)筑物和附屬物的始建和存續(xù)歷史、使用功能的演變等方面的情況。根據(jù)需要可附必要的考古調查資料。
b 歷次維修情況。說明歷史上歷次維修時間和內容,重點說明近期維修的工程性質、范圍、經費等情況。
c 文物價值評估,主要說明文物保護單位級別、批準公布年代,分別明確文物建筑總體以及維修單體的歷史價值、藝術價值、科學價值和社會價值等。
d 現(xiàn)狀描述,明確項目范圍,表述建(構)筑物的形制、年代特征和保存現(xiàn)狀,表述病害損傷部位和隱患現(xiàn)象、程度以及歷史變更狀況,表述環(huán)境對文物本體的影響,并列出勘察記錄統(tǒng)計表。
e 損傷和病害的成因分析和安全評估結論,主要說明勘察和調查研究的基本成果,結論要科學、準確、簡潔。必要時須附有工程地質、巖土、建筑結構安全檢測等有關專業(yè)的評估或鑒定報告。
3.2.3 現(xiàn)狀實測圖紙
a 區(qū)位圖
文物所在的區(qū)域位置,比例一般為1﹕10000~1﹕50000。
b 保護范圍總圖
反映保護范圍周邊環(huán)境與文物本體的關系。比例為1﹕200~1﹕10000。
c 現(xiàn)狀總平面圖
。1)反映建(構)筑物的平面和豎向關系,地形標高,其他相關遺存、附屬物、古樹、水體和重要地物的位置。
。2)工程內容和工程范圍。
。3)標明或編號注明建筑物、構筑物的名稱。
(4)庭院或場地鋪裝的形式、材料、損傷狀態(tài)。
。5)工程對象與周邊建筑物的平面關系及尺寸。
。6)指北針或風玫瑰圖、比例。比例一般為 1:500~1:2000。
d 平面圖
(1)建筑的現(xiàn)狀平面形制、尺寸。有相鄰建筑物時,應將相聯(lián)部分局部繪出。多層建筑應分層繪制平面圖。
。2)柱、墻等豎向承載結構和圍護結構布置。
(3)平面尺寸和重要構件的斷面尺寸、厚度要標注完整。尺寸應有連續(xù)性,各尺寸線之間的關系準確。
。4)標注必要的標高。
(5)標注說明臺基、地面、柱、墻、柱礎、門窗等平面圖上可見部件的殘損和病害現(xiàn)象。
。6)建筑地面以下有溝、穴、洞室的,應在圖中反映并表述病害現(xiàn)象。
。7)地基發(fā)生沉降變形時,應反映其范圍、程度和裂縫走向。
。8)門窗或地下建筑等損傷和病害在平面圖中表述有困難時,可以索引至詳圖表達。圖形不能表達的狀態(tài)和病害現(xiàn)象,應用文字形式注明。
。9)比例一般為1﹕50~1﹕200。
e 立面圖
。1)建(構)筑物的立面形制特征。原則上應繪出各方向的立面;對于平面對稱、形制相同的立面,可以省略。
。2)立面左右有緊密相連的相鄰建(構)筑物時,應將相連部分局部繪出。
。3)立面圖應標出兩端軸線和編號、標注臺階、檐口、屋脊等處標高,標注必要的豎向尺寸。
。4)表達所有墻面、門窗、梁枋構件等圖面可見部分的病害損傷現(xiàn)象和范圍、程度。
。5)比例一般為1﹕50~1﹕100。
f 剖面圖
(1)按層高層數(shù)、內外空間形態(tài)構造特征繪制;如一個剖面不能表達清楚時,應選取多個剖視位置繪制剖面圖。
(2)剖面兩端應標出相應軸線和編號。
(3)單層建(構)筑物標明室內外地面、臺基、檐口、屋頂或全標高,多層建筑分層標注標高。
。4)剖面上必要的各種尺寸和構件斷面尺寸、構造尺寸均應標示。
。5)剖面圖重點反映屋面、屋頂、樓層、梁架結構、柱及其它豎向承載結構的損傷、病害現(xiàn)象或完好程度。殘損的部構件位置、范圍、程度。
。6)在剖面圖中表達有困難的,或重要的殘損、病害現(xiàn)象,應索引至詳圖中表達。
。7)比例一般為1﹕50~1﹕100。
g 結構平面圖
。1)反映結構的平面關系,結構平面圖可根據(jù)表達內容的不同,按鏡面反射法、俯視法繪制。
。2)標注水平構件的殘損、病害現(xiàn)象及程度、范圍。
。3)比例一般為1﹕50~1﹕100。
h 詳圖
(1)反映基本圖件難以表述清楚的殘損、病害現(xiàn)象或完好程度、構造節(jié)點。
。2)詳圖與平、立、剖基本圖的索引關系必須清楚。
。3)構部件特征及與相鄰構部件的關系。
(4)比例一般為1﹕5~1﹕20。
3.2.4 現(xiàn)狀照片
a 必須真實、準確、清晰,依序編排。
b 重點反映工程對象的整體風貌、時代特征、病害、損傷現(xiàn)象及程度等內容。
c 反映環(huán)境、整體和殘損病害部位的關系。
d 與現(xiàn)狀實測圖、文字說明順序相符。
e 現(xiàn)狀照片應有編號或索引號,有簡要的文字說明。
3.3 方案設計
3.3.1 方案設計文件包括設計說明和設計圖紙兩部分內容。
3.3.2 設計說明
a 設計依據(jù)。包括項目立項批準文件、有關政策法規(guī)、已批準的總體保護規(guī)劃、保護及功能方面的需求(設計委托書有關內容或設計合同有關內容)等。
b 設計原則和指導思想。
c 工程性質。根據(jù)病害和問題確定工程性質,說明要達到的修復效果和景觀效果。同一工程包含不同性質的子項工程時,要逐一說明。
d 工程范圍和規(guī)模。工程規(guī)模應量化。
e 保護措施。針對病害采取的修繕防治措施,材料、做法的技術要求,必要時可作多種措施的方案比較,并提出推薦方案。 采用新材料或涉及建筑安全的結構材料時,應有嚴格的技術要求和材料的檢測報告及質量標準說明。
f 說明與保護措施有關系的地理環(huán)境、氣象特征、場地條件等。
3.3.3 設計圖紙
a 總平面圖
。1)表達工程完成后的建(構)筑物平面關系和豎向關系,反映地形標高及相應范圍內的樹木、水體、其它重要地物和其它文物遺存,標示工程對象、工程范圍和室外工程的材料、做法,標注或編號列表注明建(構)筑物名稱。
(2)表達場地措施、豎向設計,包括防洪、場地排水、環(huán)境整治、場地防護、土方工程等,標注相關主要尺寸、標高,標注工程對象和周邊建(構)筑物的平面尺寸。
。3)指北針或風玫瑰圖。
。4)比例一般為 1:500~1:2000。
b 平面圖
。1)主要表述的內容為:臺基、地面、柱、墻、柱礎、門窗等平面圖中所能反映、涵蓋的工程內容、材料做法。
。2)反映工程實施后的平面形態(tài)、尺寸,當各面有緊密連接的相鄰建(構)筑物時,應將相聯(lián)部分局部繪出。以圖形、圖例或文字形式在圖面上表述針對損傷和病害所采取的技術措施,反映原有柱、墻等豎向承載結構的平面布置、圍護結構的平面布置和工程設計中擬添加的豎向承載加固的構部件的布置。
。3)標注必要的室內外標高。首層平面繪制指北針。
。4)比例一般為1﹕50~1﹕200。
c 立面圖
。1)表達工程實施之后的立面形態(tài)。原則上應繪出各方向的立面;對完全相同且無設計內容的立面可以省略。當建筑物立面上有相鄰建筑時需表明兩者之間的立面關系。
。2)立面圖要標注兩端軸線、重要標高和尺寸。柱身、墻身和其它砌體外墻面上采取的工程措施和材料做法,標注門、窗、屋蓋、梁枋和其它在立面上有所反映的構部件的工程措施和材料做法,工程內容要盡可能量化。
。3)比例一般為1﹕50~1﹕200。
d 剖面圖
。1)反映實施工程后的建筑空間形態(tài),根據(jù)工程性質和具體實施部位不同,選擇能夠完整反映工程意圖的剖面表達,如一個剖面不能達到上述目的時,應選擇多個剖面繪制。
。2)工程內容主要表述地面、結構承載體、水平梁枋和梁架、屋蓋等在平面圖、立面圖上所不能反映的構部件的工程設計措施和材料做法。
。3)比例一般為1:30~1:100。
e 詳圖
。1)反映基本圖件難以表述清楚的構件及構造節(jié)點。
。2)詳圖與平、立、剖基本圖的索引關系必須清楚,定位關系明確。
。3)構部件特征及與相鄰構部件的關系。
(4)比例一般為1﹕5~1﹕20。
3.4 工程概算
3.4.1 基本要求
a 工程概算,應以相應的設計文件為基準進行編制。概算所列項目、數(shù)量應與方案設計文件相符,二者不能脫節(jié)。
b 工程概算依據(jù)應選擇科學、適用的定額;當無定額依據(jù)時,允許以市場價格為依據(jù)進行編制。
3.4.2 編制依據(jù)
a 現(xiàn)狀勘察與方案設計。
b 國家有關的工程造價管理的法規(guī)、政策。
c 工程所在地(或全國通用的)現(xiàn)行適用的專項工程和安裝工程的概算定額、預算定額、綜合預算定額,以及有效的單位估價表、材料和構配件預算價格、工程費用定額和有關規(guī)定。
d 類似或可比工程的造價構成或技術經濟指標。
e 現(xiàn)行的有關材料運雜費率。
f 因工程場地條件而發(fā)生的其它規(guī)定之內的工程費用標準。
g 管理單位或業(yè)主提供的有關工程造價的其它資料。
3.4.3 概算書編排內容
a 封面(或扉頁)。寫明工程名稱、編制單位、編制日期,應有編制人、審核人簽字并加蓋編制人員資質證章和法人公章。
b 概算編制說明書。內容應包括:工程概述,說明工程的規(guī)模和性質;編制依據(jù),主要說明所選用的定額、指標和其它標準;編制方法和其它必要的情況說明。
c 概算匯總表。由明細表子目匯總、合成。依次列出直接費、間接費和取費費率、其它費用、合計和總計費用。
d 概算明細表。依序套用定額子目、編號;無定額及其它標準作為依據(jù)的子目,要特別標注清楚。
3.5 施工圖設計
3.5.1 施工圖設計文件包括施工圖設計說明和施工圖圖紙。
3.5.2 設計說明包括工程概述、技術要求和工程做法說明等幾部分內容,其它有關的工程地質、水文地質勘察報告或結構、材料檢測評估報告應作為附件,編入設計說明文件。
3.5.3 工程概述
a 設計依據(jù)。批準的方案設計和批準文件內容。
b 工程性質。明確工程的基本屬性,即保養(yǎng)維護工程、搶險加固工程、修繕工程、保護性設施建設工程、遷移工程、原址復建工程等。
c 工程規(guī)模和設計范圍。主要表述工程所涉及的范圍和子項工程組成情況。
3.5.4 技術要求和工程做法
著重表述技術措施、材料要求、工藝操作標準及特殊處理手段等方面的內容。一般應按施工工種逐一進行說明。工程中所涉及的新材料、新技術的有關資料或施工要求,應做專項說明。
3.5.5 現(xiàn)代材料和結構類型的文物建(構)筑物,圖紙深度還應符合相關規(guī)定。
3.5.6 施工圖圖紙
a 總平面圖
。1)反映文物的建(構)筑物的組群關系、場地地形、相關地物、坐落方向、工程對象、工程范圍等內容。反映出工程對象與周圍環(huán)境的相互關系。
。2)標注或編號列表說明建(構)筑物名稱,注明工程對象的定位尺寸和輪廓尺寸。如涉及室外工程時,要在總圖上有明確的范圍標示;較簡單的室外工程,允許直接在總圖上標出工程內容和做法;復雜的室外工程,必須另外繪制單項工程圖紙。
。3)指北針或風玫瑰圖。
。4)比例一般為1﹕200~1﹕2000。
b 平面圖
(1)反映空間布置及柱、墻等豎向承載結構和圍護結構的布置,表述設計中擬添加的豎向承載結構布置,標明室內外各部分標高。
。2)軸線清晰,依序編號,包括:平面總尺寸、軸線間尺寸和軸線總尺寸、門窗口尺寸、柱子斷面和承重墻體厚度尺寸、平面上鋪裝材料的尺寸和其它各種構、部件的定形、定位尺寸。單體建筑有相聯(lián)的、關系密切的建筑物時,平面圖中要有表達,以明確二者的相互關系。
。3)以圖形、圖例、文字等形式表述設計采取的技術措施、工程做法。主要表述臺基、地面、柱、墻、柱礎、門窗、臺階等平面圖中可見部位的技術措施和工程做法。平面圖中不能表述清楚的工程做法和詳細構造,應索引至相應的詳圖表達。
。4)比例一般為1:50 ~1:100。
c 立面圖
。1)反映建(構)筑物的外觀形制特征和立面上可見的工程內容。原則上應包括各方向立面,如形式重復,而且不需標注工程做法時,允許選擇有代表性的立面圖。立面圖上應詳細標注工程部位,標注必要的標高和豎向尺寸。
(2)立面左右有相鄰建(構)筑物相接時,必須繪出相接物的局部。
。3)立面圖應標畫兩端軸線,并標注編號。立面有轉折,而用展開立面形式表達時,轉折處的軸線必須標明。建筑室外地平、臺階、柱高、檐口、屋脊等部位標高,豎向臺基、窗板、坐凳、窗上口、門上口或門洞上口、脊高或頂點等分段尺寸和總尺寸均應標注,各道尺寸線之間關系必須明確。
(4)用圖形、圖例、簡注等形式表述能夠在立面上反映的工程措施、材料做法,明確限定實施部位。重點表達墻面、門窗、室外臺階、屋檐、山花、屋蓋、可見的梁枋、屋面形式和做法等所有立面上可見內容,
(5)比例一般為1﹕50~1﹕100。
d 剖面圖
(1)表述地面、豎向的結構支承體,水平的梁枋和梁架、屋蓋等部分的形態(tài)、構造關系、工程措施和材料做法方面的設計內容。應選擇最能夠完整反映建(構)筑物形態(tài)或空間特征、結構特征和工程意圖的剖切位置繪制。如某單一剖面不能滿足要求時,應選擇多個不同的剖切位置繪制剖面圖。
(2)剖面兩端標畫軸線,并注明編號。標注豎向、橫向的分段尺寸、定形定位尺寸、總尺寸以及構件斷面尺寸、構造尺寸。單層的建(構)筑物應標注室內外地面、臺基、柱高、檐口、屋頂頂點的標高,多層建(構)筑物還應標注分層標高。
。3)用圖形、圖例、簡要文字詳盡表述設計的技術措施、工程材料做法。重點表述部位為屋面構造、梁架結構、樓層結構、地面鋪裝鋪墁的層次做法、可見的柱和其它承載結構等方面內容。實施范圍有清楚界定。
。4)剖面有所反映,但須與其它圖紙共同閱讀才能反映的內容,除在本圖標注外,還必須轉引至相關圖紙。對于剖面圖不能詳盡表述的內容,應繪出索引,引至相應的局部放大剖面和詳圖中表達。
。5)比例一般為1﹕50~1﹕100。
e 結構平面圖
(1)反映木結構古建筑的梁架、樓層結構、暗層結構平面布置和磚石結構古建筑、近現(xiàn)代建筑的梁板、基礎、支承結構的平面布置。尤其是在其它圖紙中難以表述清楚的平面形式和工程性內容。
(2)圖面應有清楚的軸線和編號。尺寸標注包括:軸線間尺寸、軸線總尺寸、各種構部件的定位尺寸和定形尺寸、結構構件的斷面尺寸等。
(3)圖面表述的技術性措施、材料做法應重點表述其它圖紙難以反映的設計內容和結構形態(tài)。難以在圖中表述清楚的局部、節(jié)點、特殊構造,應采取局部放大平面、詳圖進行表述。
(4)比例一般為1﹕50~1﹕100。
f 詳圖
。1)詳圖表述平、立、剖面等基本圖不能清楚表達的局部結構節(jié)點、構造形式、節(jié)點、復雜紋樣和工程技術措施等。凡在工程中需詳盡表述的內容,均應首選用詳圖形式予以表述。
。2)詳圖尺寸必須細致、準確。難以明確尺寸的情況下,允許用規(guī)定各部比例關系的方式補充尺寸標注。表明在建筑中的相對位置和構造關系。詳圖編號應與基本圖紙對應。
。3)如有特殊需要,加繪軸測圖。
(4)比例一般為1﹕5~1﹕20。
3.6 施工圖預算
3.6.1 施工圖預算書基本要求
a 預算必須以相應的施工圖設計文件為前提編制,預算所列項目、工程量必須與設計文件的相關內容對應。
b 預算可以采用定額法編制,也可以采用實物法編制。取費標準執(zhí)行國家和地方的相關規(guī)定。
c 采用預算定額法編制預算時,必須選擇適用定額。某部分項目確實缺乏適用定額時,允許以市場價格為依據(jù)編制補充定額,并附綜合單價的組價明細與依據(jù)。
3.6.2 預算編制依據(jù)
a 施工圖設計技術文件。
b 國家和工程所在地政府有關工程造價管理的法規(guī)、政策。
c 工程所在地(或全國通用的)主管部門的現(xiàn)行的、適用的工程預算定額和有關的專業(yè)安裝工程預算定額、材料與構配件預算價格、工程費用定額及有關取費規(guī)定和相應的價格調整文件。
d 現(xiàn)行的其它費用定額、指標和價格。
e 因工程場地條件而發(fā)生的其它規(guī)定之內的工程費用標準。
f 采用實物法編制預算書時,工程直接費以市場價為依據(jù),取費標準仍應執(zhí)行國家和工程所在地主管部門的相關規(guī)定。
3.6.3 預算書編排內容
a 封面(或扉頁)。標寫項目或工程名稱、編制單位、編制日期,應有編制人、審核人簽字,并加蓋編制人員資質證照和編制單位法人公章。
b 預算編制說明書。其內容應包括:工程概述,說明工程的性質和規(guī)模;編制依據(jù),對所選用的定額、指標、相關標準和文件規(guī)定進行清楚的說明;編制方法和其它必要的情況說明。
c 預算匯總表。由明細表子目匯總、合成。依次列直接費、間接費和取費費率、其它費用、合計費用。
d 預算明細表。套用定額子目要準確并編號清楚;無定額和其它標準作為依據(jù)的子目,要標注清楚。
第四章 遺址類保護工程設計文件
4.1 適用范圍
4.1.1 本章規(guī)定適用于古城址、古窯址、古墓葬、古代聚落址等生產生活遺址在保養(yǎng)維護、搶險加固、修繕工程中進行的保護性回填、加固、支護、歸安、修補等保護工程。
4.1.2 如需要對遺址本體采取附加構筑物保護,在遺址載體實施防洪工程或應用錨固工程、灌漿工程、防滲排水工程、防風化保護等措施,應進行專項設計,設計深度見相關專業(yè)的設計規(guī)定和國家現(xiàn)行有關技術標準,并應參考本規(guī)定第七章所列要求與提示。
4.1.3 本章規(guī)定不包括遺址內的壁畫、泥塑等附屬文物的保護工程。
4.2 現(xiàn)狀勘察
4.2.1 現(xiàn)狀勘察文件包括現(xiàn)狀勘察報告、現(xiàn)狀實測圖紙和現(xiàn)狀照片。
4.2.2 現(xiàn)狀勘察報告
a 歷史沿革。主要反映現(xiàn)存遺址和附屬物的始建和存續(xù)歷史、使用功能的演變等方面的情況。
b 歷次維修情況。說明歷史上歷次維修時間和內容,重點說明近期維修的工程性質、范圍、經費等情況。
c 文物價值評估。主要說明文物保護單位級別、批準公布年代;分別說明文物遺存整體以及保護對象的歷史價值、藝術價值、科學價值和社會價值等。
d 現(xiàn)狀描述。說明遺址分布,表述文物遺存的形制、年代特征和保存現(xiàn)狀,表述病害損傷部位和隱患現(xiàn)象、程度以及本體和環(huán)境歷史變遷的影響。
e 損傷和病害的成因分析和安全評估結論。主要說明勘察和調查研究的基本成果,結論要科學、準確、簡潔,必要時可附有結構安全檢測等有關專業(yè)的評估或鑒定報告。
4.2.3 根據(jù)工程需要可增加附件,內容包括考古資料調查和研究、遺址材料分析、工程地質和水文地質勘察的成果匯編。
a 考古資料調查和研究。收集考古資料,查明與遺址保護工程相關的地下遺存規(guī)模、范圍邊界、主要構成特點和考古學價值評估,為保護工程提供設計依據(jù)。
b 遺址材料分析。對遺址的各種材料進行物理、化學和生物學性狀的定性、定量分析,為加固和修補工程提供材料學依據(jù)。
c 工程地質和水文地質勘察。查明遺址所在區(qū)域的地質構造、承載力、地下水等工程地質和水文地質的相關因素,為加固和支護遺址本體的工程設計提供相關的技術參數(shù),對遺址的破壞程度和發(fā)展趨勢做出定量評價,為保護工程設計提供基礎依據(jù)。
4.2.4 遺址因條件所限暫時無法調查清楚的,應特殊說明。
4.2.5 現(xiàn)狀實測圖紙
a 區(qū)位圖
標注文物所在的區(qū)域位置,比例一般為1﹕10000~1﹕50000。
b 保護范圍總圖
反映遺址區(qū)文物分布、保護范圍周邊環(huán)境與文物本體的關系,各遺存范圍和遺存性質、遺存規(guī)模等。
標注遺址、遺存分布邊界尺寸、指北針或風玫瑰圖。
比例一般為1﹕200~1﹕10000。
c 現(xiàn)狀總平面圖
(1)標明遺址的平面和豎向關系,地形標高,其他相關遺存、植被、水體和重要地物的位置。
(2)標明工程對象的范圍。
(3)標明或編號注明遺址、遺存的名稱。
(4)標示遺址、遺存的輪廓邊界及高程變化。
(5)標明方向和比例。比例一般為 1:500~1:5000。
d 工程對象實測圖
(1)實測圖應包括平、立、剖面圖及詳圖。
(2)實測圖應標明遺存體的形態(tài)、局部變化以及變形、開裂、凹洞、塌陷等狀況及材質差異特征。比例一般為 1: 50~1: 200。
(3)對重要局部、構件、構造應測繪詳圖。詳圖與工程對象實測圖的索引關系必須清楚,反映基本圖件難以表述清楚的殘損、病害現(xiàn)象或完好程度、構造節(jié)點;反映構部件特征及與相鄰構部件的關系。比例一般為1﹕5~1﹕20。
4.2.6 現(xiàn)狀照片
a 現(xiàn)狀照片必須真實、準確、清晰,依序編排。
b 重點反映工程對象的整體風貌、時代特征、病害、損傷現(xiàn)象及程度等內容。
c 反映環(huán)境、整體和殘損病害部位的關系。
d 與現(xiàn)狀實測圖、文字說明順序相符。
e 現(xiàn)狀照片應有編號或索引號,有簡要的文字說明。
f 根據(jù)需要,大遺址可增加衛(wèi)星影像照片。
4.3 方案設計
4.3.1 方案設計文件包括設計說明和設計圖紙兩部分內容。
4.3.2 設計說明
a 設計依據(jù)。包括項目立項批準文件、有關政策法規(guī)、已批準的總體保護規(guī)劃、保護及功能方面的需求等。
b 設計目標。
c 設計原則和指導思想。
d 工程性質。根據(jù)病害和問題確定工程性質,說明要達到的修復效果和景觀效果,同一工程包含不同性質的子項工程時,要逐一說明。
e 工程范圍和規(guī)模。工程規(guī)模要量化。
f 保護措施。針對病害采取修繕防治措施,材料、做法的技術要求,必要時可作多種措施的方案比較,并提出推薦方案。采用新材料或涉及遺址安全的結構材料時,應有嚴格的技術要求和材料檢測報告及質量標準說明。如需要應用錨固工程、灌漿工程、防滲排水工程、防風化、壁畫保護等措施,應進行專項設計,具體要求見附件。
g 說明與保護措施有關系的地理環(huán)境、氣象特征、場地條件等。
4.3.3 設計圖紙
a 總平面圖
(1)標示工程對象、工程范圍;標注或編號列表注明遺址的文物遺存名稱。
(2)標示工程措施的布局、內容以及道路、環(huán)境整治內容、防洪、防護設施等,標注相關主要尺寸、標高。
(3)指北針或風玫瑰圖。
(4)比例一般為 1:500~1:5000。
b 工程措施圖
(1)表達技術措施所必要的單體或局部平、立、剖面圖,標注工程措施、內容、材料和工藝,標注相關外包尺寸、詳細尺寸、標高、剖切位置、詳圖索引關系、圖例等,說明措施內容和范圍。
(2)比例一般為 1:50~1:200。
(3)如有必要增加工程措施結構及節(jié)點詳圖。
c 其它相關專業(yè),如建筑、給水排水、電、消防、安防、環(huán)保、綠化等設計圖紙,按各專業(yè)相關設計標準和技術規(guī)范執(zhí)行。
d 對遺址影響較大的保護構筑物應有景觀分析或景觀效果圖。
e 場地環(huán)境設計圖。
4.4 工程概算
4.4.1 基本要求
a 工程概算,以相應的設計文件為基準進行編制。概算所列項目、數(shù)量應與方案設計文件相符,二者不能脫節(jié)。
b 工程概算依據(jù)應選擇科學、適用的定額;當無定額依據(jù)時,允許以市場價格為依據(jù)進行編制。
4.4.2 編制依據(jù)
a 現(xiàn)狀勘察及方案設計。
b 國家有關的工程造價管理的法規(guī)、政策。
c 工程所在地(或全國通用的)現(xiàn)行適用的專項工程和安裝工程的概算定額、預算定額、綜合預算定額,以及有效的單位估價表、材料和構配件預算價格、工程費用定額和有關規(guī)定。
d 類似或可比工程的造價構成或技術經濟指標。
e 現(xiàn)行的有關材料運雜費率。
f 因工程場地條件發(fā)生的其它規(guī)定之內的工程費用標準。
g 管理單位或業(yè)主提供的有關工程造價的其它資料。
4.4.3 概算書編排內容
a 封面(或扉頁)。寫明工程名稱、編制單位、編制日期,應有編制人、審核人簽字并加蓋編制人員資質證章和法人公章。
b 概算編制說明書。內容應包括:工程概述,說明工程的規(guī)模和性質;編制依據(jù),主要說明所選用的定額、指標和其它標準;編制方法和其它必要的情況說明。
c 概算匯總表。由明細表子目匯總、合成。依次列出直接費、間接費和取費費率、其它費用、合計和總計費用。
d 概算明細表。依序套用定額子目、編號;無定額及其它標準作為依據(jù)的子目,要特別標注清楚。
4.5 施工圖設計
4.5.1 施工圖設計文件包括設計說明和圖紙。
4.5.2 設計說明包括工程概述、技術要求和工程做法說明,其它有關的工程地質、水文地質勘察報告或結構、材料檢測評估報告應作為附件,編入設計說明文件。
4.5.3 工程概述
a 設計依據(jù)。批準的方案設計和批準文件。
b 工程性質。明確工程的基本類型,即保養(yǎng)維護工程、搶險加固工程、修繕工程、保護性設施建設工程等。
c 工程規(guī)模和設計范圍。主要表述工程所涉及的范圍和子項工程組成情況。
4.5.4 技術要求和工程做法
著重表述技術措施、材料要求、工藝操作標準及特殊處理手段、施工時對場地文物遺跡的保護要求等方面的內容。工程中所涉及的新材料、新技術的有關資料或施工要求應做專項說明。
4.5.5 使用的特殊材料(指非傳統(tǒng)工藝材料),應提供實驗室試驗數(shù)據(jù)和現(xiàn)場試驗報告。
4.5.6 施工圖圖紙
a 總平面圖
標明場地措施、豎向設計,包括:防洪、場地排水、環(huán)境整治、場地防護、土方工程等,標注相關主要尺寸、標高、方向。
比例一般為 1:200~1:5000。
b 遺址區(qū)內施工場地控制圖
施工輔助區(qū)應盡量在遺址區(qū)以外。如不能避開,應根據(jù)遺址的分布,標明施工過程中保護措施和加工、生活區(qū)的控制要求。
比例一般為1:200~1:2000。
c 各相關專業(yè)平、立、剖面圖
按專業(yè)技術標準表達保護技術措施。需解體維修和塌落歸安的構件,應通過測繪圖(或影像圖)繪制遺存構件現(xiàn)狀編號圖和維修、歸安構件編號圖,標注相關外包尺寸、詳細尺寸、標高、剖切位置、詳圖索引關系等。
圖紙比例:1:50~1:100。
d 重要構造做法的節(jié)點大樣圖
標注詳細尺寸、標高、剖切位置、詳圖索引關系等。
4.6 施工圖預算
4.6.1 施工圖預算書基本要求
a 以相應的施工圖設計文件為前提編制,預算所列項目、工程量,必須與設計文件的相關內容對應,嚴禁二者脫節(jié)和不符。
b 預算可以采用定額法編制,也可以采用實物法編制。取費標準執(zhí)行國家和地方的相關規(guī)定。
c 采用預算定額法編制預算時,必須選擇適用定額。某部分項目確實缺乏適用定額時,允許以市場價格為依據(jù)進行編制。
4.6.2 預算編制依據(jù)
a 施工圖設計技術文件。
b 國家和工程所在地政府有關工程造價管理的法規(guī)、政策。
c 工程所在地(或全國通用的)主管部門的現(xiàn)行的、適用的工程預算定額和有關的專業(yè)安裝工程預算定額、材料與構配件預算價格、工程費用定額及有關取費規(guī)定和相應的價格調整文件。
d 現(xiàn)行的其它費用定額、指標和價格。
e 因工程場地條件而發(fā)生的其它規(guī)定之內的工程費用標準。
f 采用實物法編制預算書時,工程直接費以市場價為依據(jù),取費標準仍應執(zhí)行國家和工程所在地主管部門的相關規(guī)定。
4.6.3 預算書編排內容
a 封面(或扉頁)。寫明項目或工程名稱、編制單位、編制日期,應有編制人、審核人簽字,并加蓋編制人員資質證照和編制單位法人公章。
b 預算編制說明書。其內容應包括:工程概述,說明工程的性質和規(guī)模;編制依據(jù),對所選用的定額、指標、相關標準和文件規(guī)定進行清楚的說明;編制方法和其它必要的情況說明。
c 預算匯總表。由明細表子目匯總、合成。依次列直接費、間接費和取費費率、其它費用、合計費用。
d 預算明細表。套用定額子目要準確并編號清楚;無定額和其它標準作為依據(jù)的子目,要標注清楚。
第五章 石窟寺及石刻類保護工程設計文件
5.1 適用范圍
5.1.1 本章規(guī)定適用于石窟寺及石刻本體及其載體的維修加固工程和搶救工程;石窟、石刻附屬的古代棧道、窟檐、排水設施等;石雕、碑刻的防風化保護工程;窟檐、棧道、保護棚、圍墻、護欄等附加構筑物;防治危及文物安全的水害、地震、滑坡、崩塌、風沙等災害治理工程。
5.1.2 本章規(guī)定不包括石窟內壁畫、泥塑等附屬文物的保護工程。
5.2 現(xiàn)狀勘察
5.2.1 現(xiàn)狀勘察文件包括現(xiàn)狀勘察報告、現(xiàn)狀實測圖和現(xiàn)狀照片。
5.2.2 現(xiàn)狀勘察報告
a 歷史沿革。主要反映現(xiàn)存石窟、石刻以及附屬物的始建和存續(xù)歷史、使用功能的演變等方面的情況。
b 歷次維修情況。說明歷史上歷次維修時間和內容,重點說明近期維修的工程性質、范圍、經費等情況。
c 文物價值評估。主要說明文物保護單位級別、批準公布年代;分別說明文物遺存整體以及保護對象的歷史價值、藝術價值、科學價值和社會價值等。
d 現(xiàn)狀描述。明確工程范圍,說明地形地貌、水文氣象、巖性、石窟的分布,表述文物遺存的形制、年代特征和保存現(xiàn)狀,表述病害損傷部位和隱患現(xiàn)象、程度以及歷史變更狀況,評價不良地質現(xiàn)象、人類工程活動及環(huán)境對文物本體的影響。
e 損傷和病害的成因分析和安全評估結論。主要說明勘察和調查研究的基本成果,巖體穩(wěn)定性分析及計算,節(jié)理裂隙統(tǒng)計(傾向、傾角、長、寬、填充物),石質文物建筑基礎及構件穩(wěn)定性評價,結論要科學、準確、簡潔,必要時可附結構安全檢測等有關專業(yè)的評估或鑒定報告。
5.2.3 根據(jù)工程需要可增加附件,內容包括考古資料調查和研究、石質材料分析、工程地質和水文地質勘察的成果匯編。
a 考古資料調查和研究。收集考古資料、查明與石窟保護工程相關的地下遺存,為保護工程提供設計依據(jù)。
b 石質材料分析。對石窟石刻材質進行物理、化學和生物學性狀的定性、定量分析,為加固和修補工程提供材料學依據(jù)。
勘察工作中石質文物室內試驗的主要項目:
(1)物理性質實驗:巖礦鑒定,比重、密度、孔隙度、含水量、吸水率、滲透性、可溶鹽、軟化崩解等。
(2)物質成分分析:主要是分析風化產物及鹽類對石質的影響。
(3)化學成份分析(氧化物百分含量)。
(4)力學強度(抗壓、抗剪、抗拉強度實驗)。
(5)水質樣品試驗:根據(jù)勘查目的的不同,提出不同的分析項目,多數(shù)用于評價地下水,雨水對石質文物的影響。
c 工程地質和水文地質勘察。查明文物所在區(qū)域的地貌特征、地質構造、承載力、巖體性質和風化程度、裂隙特征、地下水等工程地質和水文地質的相關因素,為加固和支護工程設計提供相關的技術參數(shù),對遺址的破壞程度和發(fā)展趨勢做出定量評價,為保護工程設計提供基礎依據(jù)。
d 勘察報告中如有關于工程與水文地質勘察內容,應附有勘察任務委托書、主管機關批準文件。
5.2.4 現(xiàn)狀實測圖紙
a 區(qū)位圖
標注文物所在的區(qū)域位置,比例一般為1﹕10000~1﹕50000。
b 保護范圍總圖
反映文物分布、保護范圍周邊環(huán)境與文物本體的關系,明確載體范圍。
標注文物分布邊界尺寸、指北針或風玫瑰圖。
比例一般為1﹕200~1﹕10000。
c 區(qū)域總平面圖
根據(jù)保護工程性質和規(guī)模的要求進行繪制:洞窟及造像龕的寬度和深度,在地形圖上大于5毫米的應按實際標明,小于5毫米的可用符號表示其中心位置;排水防滲工程應標明微地形、地面及地下排水溝、水系及其附屬物;穩(wěn)定性加固工程應標明危巖、陡坎、斜坡、人工砌筑物等。
比例一般為1:200~1:2000。
d 總平面圖
。1)表達文物的平面和豎向關系,地形標高,其他相關遺存、植被、水體和重要地物的位置。
(2)表達工程對象的范圍。
。3)標明或編號注明文物的名稱。
(4)標示巖體的高程變化。
。5)標示地形和地物的關系,標明測繪基準點并附圖例;標示各文物遺存的輪廓邊界、底部標高和頂部標高。
(6)標明方向和比例。比例一般為1:500~1:2000。
e 總立面圖
根據(jù)設計要求選擇適宜的制圖投影面,一般應選擇垂直面為投影面。其測量坐標系統(tǒng)要與國家地形測量坐標系統(tǒng)一。
比例一般為1:50~1:500。
f 石窟測繪圖
包括單體洞窟(包括大型造像)的平面、立面、剖面測繪,表述殘損狀況。橫、縱斷面位置的選取應最大程度地表現(xiàn)主造像及主要龕的形態(tài)特點,對于大型洞窟或摩崖造像龕,縱橫斷面至少要有三個層位。
比例一般為1:20~1:100。
g 石質文物建筑測繪
按建筑類測繪要求執(zhí)行,對重要物件應測繪大樣圖,明顯斷裂、傾斜現(xiàn)象等應在圖上標明。
比例一般為1:20~1:100。
h 詳圖
對重要局部、構件、構造應測繪詳圖。
。1)詳圖與工程對象實測圖的索引關系必須清楚。
。2)反映基本圖件難以表述清楚的殘損、病害現(xiàn)象或完好程度、構造節(jié)點。
。3)反映構部件特征及與相鄰構部件的關系。
。4)比例一般為1﹕5~1﹕20。
5.2.5 現(xiàn)狀照片
a 現(xiàn)狀照片必須真實、準確、清晰,依序編排。
b 重點反映工程對象的整體風貌、時代特征、病害、損傷現(xiàn)象及程度等內容。
c 反映環(huán)境、整體和殘損病害部位的關系。
d 與現(xiàn)狀實測圖、文字說明順序相符。
5.3 方案設計
5.3.1 方案設計文件包括設計說明和設計圖紙。
5.3.2 設計說明
a 設計依據(jù)。包括項目立項批準文件、有關政策法規(guī)、已批準的總體保護規(guī)劃、勘察結論、保護及功能方面的需求(設計委托書有關內容或設計合同有關內容)等。
b 設計原則和指導思想。
c 工程性質。根據(jù)病害和問題確定工程性質,說明要達到的修復效果和景觀效果。同一工程包含不同性質的子項工程時,要逐一說明。
d 工程范圍和規(guī)模。工程規(guī)模應量化。
e 保護措施。針對病害采取的修繕防治措施,材料、做法的技術要求,必要時可作多種措施的方案比較,并提出推薦方案。 采用新材料或涉及建筑安全的結構材料時,應有嚴格的技術要求和材料的檢測報告及質量標準說明。如需要應用錨固工程、灌漿工程、防滲排水工程、防風化保護等措施,應進行專項設計,具體要求見附件。
f 說明與保護措施有關系的地理環(huán)境、氣象特征、場地條件等。
g 被確定使用的特殊材料(如化學灌漿材料、表面防風化材料)應提供實驗室試驗數(shù)據(jù)、應用實例和現(xiàn)場試驗報告。
5.3.3 設計圖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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