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關(guān)于印發(fā)《民事申請再審案件訴訟文書樣式》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關(guān)于印發(fā)《民事申請再審案件訴訟文書樣式》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關(guān)于印發(fā)《民事申請再審案件訴訟文書樣式》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關(guān)于印發(fā)《民事申請再審案件訴訟文書樣式》的通知
法〔2011〕160號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解放軍軍事法院,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高級人民法院生產(chǎn)建設(shè)兵團分院:
2011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在廣州召開第一次全國民事再審審查工作會議,各高級人民法院就修改和完善民事申請再審案件訴訟文書樣式提出了很好的意見和建議。為了更好地指導各級人民法院正確適用民事訴訟法及相關(guān)司法解釋,進一步規(guī)范和統(tǒng)一民事申請再審案件訴訟文書的制作,結(jié)合民事再審審查工作實際,特制定《民事申請再審案件訴訟文書樣式》,現(xiàn)印發(fā)給你們。在適用本文書樣式過程中有何問題,請及時報告最高人民法院。
特此通知。
附:1、《關(guān)于民事申請再審案件訴訟文書寫作的基本要求》
2、《民事申請再審案件訴訟文書樣式》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附件1
關(guān)于民事申請再審案件訴訟文書寫作的基本要求
一、關(guān)于當事人基本情況部分
(一)當事人、案外人申請再審的,列為“申請再審人”;各方當事人均申請再審的,均列為“申請再審人”;再審申請書載明的被申請人列為“被申請人”;未提出再審申請或者未被列為被申請人的原審其他當事人按照其在一審、二審、再審中的地位依次列明,如“一審原告、二審被上訴人”;對不予受理裁定申請再審的案件,只列申請再審人。
(二)“申請再審人”、“被申請人”后的括號中按照“一審原告、反訴被告(或一審被告、反訴原告),二審上訴人(或二審被上訴人)、原申請再審人(或原被申請人)”列明當事人在一審、二審、再審中的訴訟地位;民事申請再審案件經(jīng)過兩次以上再審的,括號中的再審訴訟地位按照當事人在最后一次再審中的訴訟地位列明;再審程序是由人民檢察院抗訴或者人民法院依職權(quán)啟動的,括號中的再審訴訟地位按照“原申訴人(或原被申訴人)”列明;案外人申請再審的,在括號中列明“案外人”。
(三)當事人名稱變化的,在名稱后加括號注明原名稱。
(四)當事人是自然人的,列明姓名、性別、民族、出生日期、職業(yè)、住址;自然人職業(yè)不明確的,可以不表述;當事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列明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五)當事人是自然人的,住址寫為“住(具體地址)”;申請再審書上載明的地址與生效裁判或身份證上載明的住址不一致的,住址寫為“。ㄉ矸葑C上載明的住址),現(xiàn)。ㄉ暾堅賹彆陷d明的地址)”。當事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住所寫為“住所地:(營業(yè)執(zhí)照上載明的住所)”。
當事人住址或住所在市轄區(qū)的,寫為“××省(直轄市、自治區(qū)) ××市××區(qū)(具體地址)”;當事人住址或住所在市轄縣、市轄縣級市的,寫為“××省(直轄市、自治區(qū))××縣(市)(具體地址)”,不寫所在地級市(地區(qū));如有兩個以上當事人住址相同,應當分別寫明,不能用“住址同上”代替。
(六)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寫為“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該公司(或廠、村委會等)董事長(或廠長、主任等職務)”。
(七)委托代理人是律師的,寫為“委托代理人:×××, ×××律師事務所律師”,并審核其律師執(zhí)業(yè)證書、律師事務所函、授權(quán)委托書和代理權(quán)限;委托代理人是同一律師事務所律師的,應當分別寫明所在律師事務所;同一律師事務所的實習律師與律師共同擔任委托代理人的,實習律師寫為“委托代理人:×××,×××律師事務所實習律師”;委托代理人是法律工作者的,寫為“委托代理人:×××,×××法律服務所法律工作者”。
委托代理人是自然人的,寫為“委托代理人:×××,性別,民族,出生日期,職業(yè),住址”,并審核其身份證、授權(quán)委托書和代理權(quán)限;委托代理人是當事人近親屬的,還應當在姓名之后用括號注明其與當事人的關(guān)系; 律師助理以委托代理人身份參加訴訟的,按照委托代理人是自然人的情形寫明姓名、性別等基本情況;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工作人員受所在單位委托代為訴訟的,寫為“委托代理人:×××,該公司(或廠、村委會等)工作人員(可寫明職務)”,并審核其身份證、授權(quán)委托書和代理權(quán)限。
(八)訴訟地位與當事人姓名或名稱、代理人姓名之間用冒號隔開。
示例:
申請再審人(一審被告、二審被上訴人、原被申請人):××生物技術(shù)工程有限公司(原××生物技術(shù)研究所)。住所地:××省××市××區(qū)××街××號。
法定代表人:×××,該公司董事長。
委托代理人:×××,該公司法律顧問。
委托代理人:×××,××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申請人(一審原告、二審上訴人、原申請再審人):××銀行××分行。住所地:北京市××區(qū)××路××號。
負責人:×××,該公司總經(jīng)理。
委托代理人:×××,××律師事務所律師。
委托代理人:×××,××律師事務所實習律師。
一審被告、二審上訴人:×××市城市管理局。住所地:××省××市××路××號。
法定代表人:×××,該局局長。
二、關(guān)于案件來源部分
(一)本部分在當事人全稱后加括號注明簡稱。
(二)當事人簡稱應當保持一致,做到簡明規(guī)范,體現(xiàn)當事人的特點!
(三)未提出再審申請或者未被列為被申請人的原審其他當事人應當在被申請人之后,按照其在一審、二審、再審中的訴訟地位依次列明。民事申請再審案件經(jīng)過兩次以上再審的,再審訴訟地位按照當事人在最后一次再審中的訴訟地位列明;再審程序是由人民檢察院抗訴或者人民法院依職權(quán)啟動的,再審訴訟地位按照“原申訴人(或原被申訴人)”列明。
(四)申請再審的裁判文書表述為“不服××人民法院(××××) ×法民×字第××號民事判決(裁定、調(diào)解書)”。
示例:
申請再審人天成生物技術(shù)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天成公司)因與被申請人中陽科技發(fā)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陽公司),一審被告、二審上訴人××市城市管理局(以下簡稱××城管局)居間合同糾紛一案,不服××省××人民法院(××××) ×法民××字第××號民事判決,向本院申請再審。本院依法組成合議庭對本案進行了審查,現(xiàn)已審查終結(jié)。
三、關(guān)于申請再審的事實與理由部分
(一)本部分首句表述為“×××(申請再審人的簡稱)申請再審稱”,中間與具體事實和理由以冒號隔開。
(二)對于申請再審的事實與理由應當進行總體概括,做到簡潔、準確、全面,避免按照再審申請書羅列的具體事實和理由照抄!
(三)申請再審的事實與理由有多個,且分為多級層次的,結(jié)構(gòu)層次序數(shù)依次按照“(一)”、“1.”和“(1)”寫明,應注意“(一)”和“(1)”之后不加頓號,結(jié)構(gòu)層次序數(shù)中的阿拉伯數(shù)字右下用圓點,不用逗號或頓號;只有一級層次的,結(jié)構(gòu)層次序數(shù)寫為“1.”、“2.”、“3.”;有兩級層次的,寫為“(一)”、“1.”;有三級層次的,寫為“(一)”、“1.”、“(1)”。
(四)本部分應在結(jié)尾處寫明申請再審的法律依據(jù),表述為“×××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條第×款第×項的規(guī)定申請再審!
示例:
××公司申請再審稱:(一)本案一、二審判決存在被告主體不適格的問題。(概括理由)。(二)本案違反法律規(guī)定,管轄錯誤。1.本案不屬專屬管轄。2.本案屬于合同糾紛。3.當事人對管轄地進行了約定。(三)本案判決缺乏事實依據(jù)!痢凉疽罁(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九條第一款第(二)項、第(六)項和第(七)項的規(guī)定申請再審。
四、關(guān)于被申請人意見部分
(一)被申請人以書面或口頭形式發(fā)表意見的,表述為“×××提交意見認為,×××的再審申請缺乏事實與法律依據(jù),請求予以駁回”;也可以根據(jù)案件情況對被申請人的意見進行歸納。
(二)被申請人未提交書面或口頭意見的,不作表述。
五、關(guān)于本院審查查明部分
駁回再審申請的案件,如在審查過程中查明了與申請再審事由相關(guān)的新的事實,可以在本部分寫明,對于原審查明的事實不予表態(tài)。當事人訴訟主體資格變化的,應當在本部分寫明。
六、關(guān)于本院經(jīng)審查認為部分
本部分應針對申請再審事由和理由逐一進行分析評判,避免漏審。
七、幾點技術(shù)性要求
(一)為避免引起歧義,裁定書中不使用“原審”的表述,應當指出具體審級,如“二審法院”、“再審判決”。
(二)在裁定書中指代本院時,應當使用“本院”,不應使用“我院”的表述。
(三)當事人有簡稱的,在當事人基本情況、案件來源和裁定書主文部分用當事人全稱,裁定書其余部分均用簡稱指代該當事人,不使用“申請再審人、被申請人”等代稱。出現(xiàn)次數(shù)很少的當事人不必使用簡稱。
(四)第一次引用法律或司法解釋的,應寫明全稱并注明簡稱,如《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下簡稱合同法),此后使用該簡稱不加書名號。引用次數(shù)很少的法律或司法解釋不必使用簡稱。
(五)引用法律法規(guī)條文,應當用漢字注明條文序號,如《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六十六條。引用司法解釋,司法解釋條文序號使用漢字的,用漢字注明條文序號,如《最高人民法院關(guān)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司法解釋條文序號使用阿拉伯數(shù)字的,用阿拉伯數(shù)字注明條文序號,如《最高人民法院關(guān)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條。
(六)五位及五位以上的阿拉伯數(shù)字,數(shù)字應當連續(xù)寫,數(shù)字中間不加空格或分節(jié)號,如123456元;尾數(shù)零多的,可以改寫為以萬、億作單位的數(shù),如100000元可以寫作10萬元。一個用阿拉伯數(shù)字書寫的多位數(shù)不能移行。
本規(guī)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2
民事申請再審案件訴訟文書樣式
目 錄
1、民事申請再審案件受理通知書(通知申請再審人用)
2、民事申請再審案件受理通知書(通知被申請人用)
3、民事申請再審案件受理通知書(通知原審其他當事人用)
4、當事人送達地址確認書
5、調(diào)卷函
6、審查報告
7、民事裁定書(本院提審用)
8、民事裁定書(指令下級法院再審用)
9、內(nèi)部函(指令下級法院再審用)
10、民事裁定書(駁回當事人再審申請用)
11、民事裁定書(審查中準許或不準許撤回再審申請用)
12、民事裁定書(審查中按當事人撤回再審申請?zhí)幚碛?
13、民事裁定書(終結(jié)對再審申請的審查用)
14、民事調(diào)解書(審查中調(diào)解達成協(xié)議用)
樣式1:民事申請再審案件受理通知書(通知申請再審人用)
×××人民法院
民事申請再審案件受理通知書
(××××)×民申(民再申)字第××號
×××(寫明申請再審人的姓名或名稱):
你(你單位)因與×××(寫明對方當事人的姓名或名稱)、×××(寫明原審其他當事人的姓名或名稱)……(案由)糾紛一案,不服×××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的(××××)×民××號民事判決(裁定或調(diào)解書),向本院申請再審,本院已立案審查。
特此通知。
注:如需向本院提交或補充材料,應列明材料清單,一并通過郵局郵寄給××省××市××路××號××人民法院××庭×××(寫明案件承辦人);郵編:×××。
××××年××月××日
(院。
說明:
1.本受理通知書樣式供上一級人民法院受理當事人提出的再審申請后,通知提出再審申請的當事人時使用。
2.標題中的法院名稱,應當與法院院印的文字一致,但基層人民法院應當冠以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名稱。
3.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八條、第一百七十九條和第一百八十四條、《最高人民法院關(guān)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審判監(jiān)督程序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第七條的規(guī)定,當事人在法定的申請再審期限內(nèi),以民事訴訟法列明的再審事由,向原審人民法院的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且其提交的再審申請書等材料符合規(guī)定條件的,上一級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受理,在五日內(nèi)完成向申請再審人發(fā)送受理通知書等登記受理手續(xù)。在受理通知書中,應告知當事人其再審申請已經(jīng)立案審查。
樣式2:民事申請再審案件受理通知書(通知被申請人用)
×××人民法院
民事申請再審案件受理通知書
(××××)×民申(民再申)字第××號
×××(寫明被申請人的姓名或名稱):
×××(寫明申請再審人的姓名或名稱)因與你(你單位)、×××(寫明原審其他當事人的姓名或名稱)……(案由)糾紛一案,不服×××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的(××××)×民××號民事判決(裁定或調(diào)解書),向本院申請再審,本院已立案審查,F(xiàn)依法向你(你單位)發(fā)送再審申請書副本。你(你單位)應當自收到再審申請書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內(nèi)提交書面意見;不提交書面意見,不影響本院審查。
特此通知。
注:如需向本院提交或補充材料,應列明材料清單,一并通過郵局郵寄給××省××市××路××號××人民法院××庭×××(寫明案件承辦人);郵編:×××。
附:1.再審申請書副本一份
2.當事人送達地址確認書一份
××××年××月××日
(院印)
說明:
1.本受理通知書樣式供上一級人民法院受理當事人提出的再審申請后,通知被申請人時使用。
2.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條、《最高人民法院關(guān)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審判監(jiān)督程序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七條的規(guī)定,上一級人民法院受理再審申請后,應當在五日內(nèi)向?qū)Ψ疆斒氯税l(fā)送案件受理通知書及再審申請書副本。對方當事人包括被申請人及原審其他當事人。
3.為便于再審審查工作順利開展,在向被申請人發(fā)送受理通知書及申請再審書副本時,應當附當事人送達地址確認書。
樣式3:民事申請再審案件受理通知書(通知原審其他當事人用)
×××人民法院
民事申請再審案件受理通知書
(××××)×民申(民再申)字第××號
×××(寫明原審其他當事人的姓名或名稱):
×××(寫明申請再審人的姓名或名稱)因與×××(寫明被申請人的姓名或名稱)以及你(你單位)……(案由)糾紛一案,不服×××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的(××××)×民××號民事判決(裁定或調(diào)解書),向本院申請再審,本院已立案審查。現(xiàn)依法向你(你單位)發(fā)送再審申請書副本。你(你單位)應當自收到再審申請書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內(nèi)提交書面意見;不提交書面意見,不影響本院審查。
特此通知。
注:如需向本院提交或補充材料,應列明材料清單,一并通過郵局郵寄給××省××市××路××號××人民法院××庭×××(寫明案件承辦人);郵編:×××。
附:1.再審申請書副本一份
2.當事人送達地址確認書一份
××××年××月××日
(院。
說明:
1.本受理通知書樣式供上一級人民法院受理當事人提出的再審申請后,通知原審其他當事人時使用。
2.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條、《最高人民法院關(guān)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審判監(jiān)督程序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七條的規(guī)定,上一級人民法院受理再審申請后,應當在五日內(nèi)向?qū)Ψ疆斒氯税l(fā)送案件受理通知書及再審申請書副本。對方當事人包括被申請人及原審其他當事人。
3.為便于再審審查工作順利開展,在向原審其他當事人發(fā)送受理通知書及申請再審書副本時,應當附當事人送達地址確認書。
樣式4: ×××人民法院
當事人送達地址確認書
案由
案號
告
知
事
項
1. 為便于當事人及時收到人民法院訴訟文書,保證訴訟程序順利進行,當事人應當如實提供確切的送達地址;
2. 確認的送達地址適用于民事申請再審案件;
3. 再審審查期間如果送達地址有變更,應當及時告知人民法院變更后的送達地址;
4. 如果提供的地址不確切,或不及時告知變更后的地址,使訴訟文書無法送達或未及時送達,當事人將自行承擔由此可能產(chǎn)生的法律后果;
5. 有關(guān)送達的法律規(guī)定,見本確認書后頁。
送
達
地
址
當 事 人
送達地址
電 話(手 機)
郵 編
其他聯(lián)系
方 式
當
事
人
確
認
我已經(jīng)閱讀(聽明白)本確認書的告知事項,提供了上欄送達地址,并保證所提供的送達地址各項內(nèi)容是正確的、有效的。
當事人(簽章)
年 月 日
備
注
法院工作人員簽名
收到后請于一周內(nèi)填妥寄回
當事人送達地址確認書后頁
最高人民法院關(guān)于以法院專遞方式郵寄送達民事訴訟文書的若干規(guī)定(節(jié) 選)
第一條 法院專遞的適用范圍
人民法院直接送達訴訟文書有困難的,可以交由國家郵政機構(gòu)(以下簡稱郵政機構(gòu))以法院專遞方式郵寄送達,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受送達人或者其訴訟代理人、受送達人指定的代收人同意在指定的期間內(nèi)到人民法院接受送達的;
。ǘ┦芩瓦_人下落不明的;
(三)法律規(guī)定或者我國締結(jié)或者參加的國際條約中約定有特別送達方式的。
第二條 法院專遞的法律效力
以法院專遞方式郵寄送達民事訴訟文書的,其送達與人民法院送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條 送達地址的提供或者確認
當事人起訴或者答辯時應當向人民法院提供或者確認自己準確的送達地址,并填寫送達地址確認書。當事人拒絕提供的,人民法院應當告知其拒不提供送達地址的不利后果,并記入筆錄。
第五條 送達地址的推定
當事人拒絕提供自己的送達地址,經(jīng)人民法院告知后仍不提供的,自然人以其戶籍登記中的住所地或者經(jīng)常居住地為送達地址;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以其工商登記或者其他依法登記、備案中的住所地為送達地址。
第十一條 法律后果及其除外條件
因受送達人自己提供或者確認的送達地址不準確、拒不提供送達地址、送達地址變更未及時告知人民法院、受送達人本人或者受送達人指定的代收人拒絕簽收,導致訴訟文書未能被受送達人實際接收的,文書退回之日視為送達之日。
受送達人能夠證明自己在訴訟文書送達的過程中沒有過錯的,不適用前款規(guī)定。
樣式5:調(diào)卷函
(××××)×民申(民再申)字第××號
×××人民法院:
申請再審人×××(寫明申請再審人的姓名或名稱)因與被申請人×××(寫明被申請人的姓名或名稱)、×××(寫明原審其他當事人的姓名或名稱)……(案由)糾紛一案,不服你院(××××) ×民××號民事判決(裁定或調(diào)解書),向我院申請再審。我院經(jīng)研究,決定對本案調(diào)卷審查。請你院接到本通知之日起30日內(nèi),檢齊本案全部卷宗報送我院。
需調(diào)取卷宗的案件案號:
最高人民法院關(guān)于印發(fā)《民事申請再審案件訴訟文書樣式》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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