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于設立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的通知
國務院關于設立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的通知
國務院
國務院關于設立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的通知
國務院關于設立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的通知
國發(fā)〔2010〕6號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為貫徹落實食品安全法,切實加強對食品安全工作的領導,設立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作為國務院食品安全工作的高層次議事協(xié)調(diào)機構,F(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的主要職責
分析食品安全形勢,研究部署、統(tǒng)籌指導食品安全工作;提出食品安全監(jiān)管的重大政策措施;督促落實食品安全監(jiān)管責任。
二、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的組成人員
主 任:李克強 國務院副總理
副主任:回良玉 國務院副總理
王岐山 國務院副總理
委 員:尤 權 國務院副秘書長
劉鐵男 發(fā)展改革委副主任
張來武 科技部副部長
李毅中 工業(yè)和信息化部部長
黃 明 公安部副部長
王 軍 財政部副部長
李干杰 環(huán)境保護部副部長
韓長賦 農(nóng)業(yè)部部長
姜增偉 商務部副部長
陳 竺 衛(wèi)生部部長
周伯華 工商總局局長
王 勇 質(zhì)檢總局局長
聶振邦 糧食局局長
邵明立 食品藥品監(jiān)管局局長
張 勇 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主任
三、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的辦事機構
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設立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具體承擔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國務院
二〇一〇年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