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賣人:
買受人:
買受人于 年 月 日在拍賣人于 舉行的第 期拍賣會上,通過公開競價成交下列拍賣標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深圳經濟特區(qū)財產拍賣條例》及其他有關法規(guī)的規(guī)定,雙方簽訂成交確認書如下:
一、 成交的拍賣物品
┌──┬────┬──┬──┬──┬─────┬────┬────┬──┬──┬──┬──┐
│編號│名稱 │規(guī)格│數量│質量│占用狀況 │存放地點│用途 │成交│傭金│傭金│總金│
│ │ │ │ │ │ │ │ │價 │率 │額 │額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計金額(大寫) │
└────────────────────────────────────────────┘
二、 價款結算
拍賣物價款的支付采取下列第( )種方式:
1、買受人于拍賣成立當場向拍賣人以 方式支付全款。
2、買受人于拍賣成立當場向拍賣人支付全款的 %作為定金,余款自拍賣日起計 日內(休息日除外)付清,金額為 。
傭金支付方式:買受人向拍賣人當場支付傭金,傭金由拍賣人直接從拍賣價款中扣除。
三、 拍賣物的交付
買受人在付清全部款項后即可向拍賣人提取成交的拍賣物。買受人在付清款項后不能當場提取拍賣物的,拍賣人同意提供自拍賣成交日起計七天的免費保管期,逾期保管費用由買受人全部承擔。
四、 違約責任
1、買受人逾期不付清款項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并支付該項成交的拍賣物總金額 %的違約金。
2、拍賣人到期未交付成交拍賣物的,應向買受人雙倍返還定金并支付成交拍賣物總金額 %的違約金。
五、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確認書在履行中若發(fā)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采取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 人民法院起訴。
六、 其他需要約定的條款
七、 其他:買受人辦理的競買申請手續(xù)及其提供的文件和資料為本確認書的有效組成部分。拍賣人在拍賣前宣存的拍賣規(guī)則,與本拍賣成交確認書有不同規(guī)定的,以本拍賣成交確認書的規(guī)定為準。
買受人:(蓋章) 拍賣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電話: 電話:
地址: 地址: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監(jiān)制
Copyright © 1999-2024 法律圖書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