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lib.com 2024-1-29 11:14:19 人民法院報
因退租產生糾紛,租客謝某便在抖音、微信朋友圈公開此事,房東楊某認為租客侵犯其名譽權及隱私權。近日,廣東省揭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結這起名譽權、隱私權糾紛案,作出維持原判的終審判決,認定租客謝某侵犯了房東楊某的名譽權、隱私權,判令其將發(fā)布的侵犯房東楊某名譽權、隱私權和個人信息的言論予以刪除,公開賠禮道歉并賠償楊某精神撫慰金1000元。
謝某租賃了楊某父親位于揭陽市揭東區(qū)某大道的兩間店面用于經營手機生意,按照合同約定向楊某父親支付了1萬元保證金。后雙方在簽訂的房屋續(xù)租合同中約定:乙方(謝某)不得在此房屋店面內做飯,如違反,已交的房租與保證金不予退回。2022年9月,租賃期滿,謝某不再向楊某父親續(xù)租,楊某父親委托楊某就退租事宜與謝某進行協(xié)商。楊某發(fā)現(xiàn)謝某在租賃期間對店面內部進行裝飾裝修,造成了店面不同程度的損害,要求謝某予以修復,且因謝某曾在店內做飯,違反合同約定,拒絕退還謝某交納的1萬元保證金。謝某不認可,后通過抖音、微信朋友圈公開此事。謝某發(fā)布視頻及朋友圈后,楊某亦在抖音發(fā)布視頻回應此事。楊某認為謝某侵犯其名譽權及隱私權,遂訴至法院。謝某認為楊某同樣侵犯其合法權益,隨即提出反訴。
一審法院審理認為,謝某多次在抖音短視頻及相關視頻評論中提及“避雷揭東某銀行對面的2間店面”“黑心房東退房以各種理由扣押金”等內容,并在抖音、微信朋友圈等平臺發(fā)布其所承租鋪面的具體地址,泄露楊某的真實姓名,侵犯了楊某的隱私權和個人信息。同時,謝某在抖音平臺發(fā)布對楊某的侮辱性語言,且放任、誤導網友在評論區(qū)發(fā)表對楊某的侮辱性語言,造成他人對楊某道德品質及社會評價有所貶損,侵犯了楊某的名譽權。關于謝某反訴主張楊某同樣侵犯其名譽權及隱私權的問題,法院對謝某提交的證據(jù)進行了詳盡的分析,其提交的證據(jù)不足以證明楊某有對其進行辱罵、誹謗,造成其人格、道德、名譽及店鋪信譽下降的后果,謝某的反訴請求缺乏相應的事實和法律依據(jù),法院依法不予支持。
一審判決后,謝某不服,提起上訴,二審法院維持原判。目前該判決已生效。
■法官提醒
抖音、微信朋友圈等社交媒體作為言論載體,為廣大網民提供了信息發(fā)布、傳播和自由評論的平臺。因日常瑣事發(fā)生糾紛后,部分網友便通過網絡視頻披露不良行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有些網絡曝光看似是正義之舉,實則為借網絡曝光之名泄一己私憤,實施侵權行為。
網絡終不是法外之地,自由絕不是為所欲為。網民可以在網絡媒體上自由發(fā)表自己的想法與觀點,但侵犯他人合法權益,甚至通過“網絡審判”達到目的而發(fā)布超越法律允許范圍的不實言論,則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日期:2024-1-29 11:14:19 | 關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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