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lib.com 2022-11-1 13:20:11 正義網(wǎng)-檢察日報
因家庭瑣事吵架,妻子一氣之下點燃了煤氣罐,瞬間火勢猛烈。經(jīng)廣東省深圳市羅湖區(qū)檢察院提起公訴,8月5日,法院以放火罪判處王某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二年。
阿開與妻子王某在羅湖某小區(qū)一樓經(jīng)營一家肉店,5月17日下午,王某喝了點酒,跟丈夫因為家庭瑣事吵了幾句。當晚9點多,兩人又再次發(fā)生爭吵,隨后王某欲起身打阿開,阿開跑到門外。一看沒追上丈夫,王某一氣之下打開煤氣罐的閥門,用打火機點燃了煤氣罐的噴火器。
見到煤氣罐起火,阿開沖進來試圖關上煤氣罐的閥門,但因火勢較大沒能關上。王某沒想到火勢會這么大,嚇得趕緊逃離。幸好小區(qū)的保安反應迅速,疏散了周圍群眾,拿著滅火器沖了上去把火撲滅。很快,民警、消防人員趕到,現(xiàn)場沒有造成人員傷亡及其他財產(chǎn)損失。
第二天,王某來到派出所接受調(diào)查,供認當時是喝了酒之后與丈夫吵架,一時糊涂,點燃了煤氣罐,本想是嚇嚇丈夫,沒想到會有那么大火,清醒后認識到了錯誤,后悔不已。
檢察機關認為,雖然王某的行為沒有造成嚴重后果,但其故意縱火焚燒公私財物,危害公共安全,涉嫌放火罪。7月22日,羅湖區(qū)檢察院以涉嫌放火罪對王某提起公訴?紤]到王某的自首、認罪認罰等情節(jié),法院作出上述判決。
(汪林豐)
日期:2022-11-1 13:20:11 | 關閉 |
Copyright © 1999-2021 法律圖書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