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lib.com 2021-9-26 15:11:18 中國法院網(wǎng)
中國法院網(wǎng)訊(鄒晴)酒后駕車危害巨大,酒駕已經成為交通事故的第一大“殺手”。而明知司機酒駕仍選擇乘坐,發(fā)生事故后,乘客的損傷誰來買單?近日,湖南省寧鄉(xiāng)市人民法院審理并宣判了一起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認定歐某應對自身的損害承擔50%的責任,并據(jù)此作出判決,吳某家屬在繼承吳某遺產的實際價值范圍內向歐某賠償損失34000余元。
法院經審理查明,2018年4月6日,吳某、歐某參加朋友聚會并飲酒,酒后駕駛小型客車行駛至寧鄉(xiāng)市省道S224線某處時,車輛失控撞上了道路右側的行道樹。該起事故造成了司機吳某受傷經搶救無效死亡,搭乘者歐某受傷。
事故發(fā)生后,寧鄉(xiāng)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經勘查后認定,吳某承擔全部責任,歐某無責任。歐某受傷后住院治療12天,產生醫(yī)療費用共計37000余元,該費用由歐某全部支付。
后經司法鑒定所鑒定,歐某因交通事故造成多處骨折、全身多處軟組織挫傷等。經法院核定,歐某因本次交通事故受到的各項損失共計69000余元。
歐某認為,自己是乘車人,事故的責任由駕駛員吳某承擔全部責任。因此,歐某將吳某家屬告上了法庭,要求支付賠償。
法院經審理認為,歐某作為聚會活動的組織者與參與者,在明知吳某是酒后駕駛的情況下,仍然選擇乘坐吳某駕駛的車輛,同時,歐某在乘車過程中沒有按照有關規(guī)定系好安全帶,該行為雖然不是導致交通事故發(fā)生的直接原因,但會擴大歐某自身的損傷結果,歐某將自身安全置于了相對危險的境地。同時法院認為,案涉《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中所作出的吳某承擔事故全部責任、歐某不承擔責任這一結論,是對事故發(fā)生的直接客觀原因分析后所作出的評價。法院綜合考慮案涉《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結論及相關間接原因影響后,遂作出如上判決。
歐某不服一審判決,上訴至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長沙中院二審維持原判。
法官說法
駕駛人在飲酒狀態(tài)下,對自己的行為認識往往比較模糊,自制能力下降,極易出現(xiàn)交通事故,給自身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埋下極大的隱患。許多人在明知駕駛人處在飲酒甚至是醉酒狀態(tài),不僅不制止,反而對交通肇事抱有僥幸心理,慫恿駕駛人酒駕,一定程度上對交通肇事起到了“姑息縱容”和“推波助瀾”的作用。道路千萬條,安全第一條。駕駛人飲酒后,同行人如果對駕駛人進行善意勸阻或制止,則有可能避免不必要的傷亡,降低了道路交通安全風險,保護了他人的生命健康與財產安全。
日期:2021-9-26 15:11:18 | 關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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