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lib.com 2021-4-30 14:48:55 中國新聞網
圖片來源:杭州市余杭區(qū)人民法院微信公號
中新網4月30日電 據杭州市余杭區(qū)人民法院微信公號消息,2021年4月30日,杭州市余杭區(qū)人民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郎某某、何某某誹謗一案。法院當庭宣判,分別以誹謗罪判處被告人郎某某、何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
消息顯示,杭州市余杭區(qū)人民檢察院派員出庭支持公訴,郎某某、何某某及其辯護人到庭參加訴訟。
法院經審理查明:2020年7月7日18時許,被告人郎某某在杭州市余杭區(qū)良渚街道某快遞驛站內,使用手機偷拍正在等待取快遞的被害人谷某某并將視頻發(fā)布在某微信群。被告人何某某使用微信號冒充谷某某與自己聊天,后伙同郎某某分別使用各自微信號冒充谷某某和快遞員,捏造谷某某結識快遞員并多次發(fā)生不正當性關系的微信聊天記錄。為增強聊天記錄的可信度,郎某某、何某某還捏造“赴約途中”“約會現場”等視頻、圖片。同月7日至16日間,郎某某將上述捏造的微信聊天記錄截圖數十張及視頻、圖片陸續(xù)發(fā)布在該微信群,引發(fā)群內大量低俗、淫穢評論。
之后,上述偷拍的視頻以及捏造的微信聊天記錄截圖被他人合并轉發(fā),并相繼擴散到110余個微信群(群成員總數2萬余人),引發(fā)大量低俗評論,多個微信公眾號、網站等對上述聊天記錄合輯轉載推文(總閱讀數2萬余次), 影響了谷某某的正常工作生活。谷某某向公安機關報案后,郎某某、何某某主動到公安機關接受調查,承認前述事實。公安機關對郎某某、何某某行政拘留,并發(fā)布警情通報辟謠。
2020年8月至同年12月,此事經多家媒體報道并引發(fā)網絡熱議,其中僅微博話題#被造謠出軌女子至今找不到工作#閱讀量就達4.7億、討論5.8萬人次。該事件在網絡上的廣泛傳播給廣大公眾造成不安全感,嚴重擾亂網絡社會公共秩序。
案發(fā)后,被告人郎某某、何某某對被害人谷某某進行了賠償。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郎某某、何某某出于尋求刺激、博取關注等目的,捏造損害他人名譽的事實,在信息網絡上散布,造成該信息被大量閱讀、轉發(fā),嚴重侵害了被害人谷某某的人格權,影響其正常工作生活,使其遭受一定經濟損失,社會評價也受到一定貶損,屬于捏造事實通過信息網絡誹謗他人且情節(jié)嚴重,二被告人的行為均已構成誹謗罪,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成立。
鑒于二被告人的犯罪行為已并非僅僅對被害人谷某某造成影響,其對象選擇的隨機性,造成不特定公眾恐慌和社會安全感、秩序感下降;誹謗信息在網絡上大范圍流傳,引發(fā)大量淫穢、低俗評論,雖經公安機關辟謠,仍對網絡公共秩序造成很大沖擊,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公訴機關以誹謗罪對二被告人提起公訴,符合法律規(guī)定。
考慮到二被告人具有自首、自愿認罪認罰等法定從寬處罰情節(jié),能主動賠償損失、真誠悔罪,積極修復法律關系,且系初犯,無前科劣跡,適用緩刑對所居住社區(qū)無重大不良影響等具體情況,法院對公訴機關建議判處二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及辯護人提出適用緩刑的意見,予以采納。
法院當庭宣判,分別以誹謗罪判處被告人郎某某、何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
日期:2021-4-30 14:48:55 | 關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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