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lib.com 2020-11-20 13:55:15 人民法院報
通過小程序寄快遞下單時,你是否注意過跳出來的提示內(nèi)容?下單之前仔細閱讀快遞條款,特別是有關賠償損失的條款,才不至于在遇到糾紛的時候束手無策。11月18日,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一起運輸合同糾紛案,認定順豐公司快遞條款合法有效,判決順豐公司根據(jù)快遞條款約定,限額賠償7倍運費。
今年年初,小張在京東商城購買了一臺價格為6479元的超高清電腦顯示屏?爝f到家后,小張卻發(fā)現(xiàn)這臺顯示屏和商家當初描述的大不一樣,并不是自己想要的升級款,便立即向商家提出退貨退款的要求。經(jīng)過一番溝通,商家同意退貨,并且向小張?zhí)峁┝送素浀慕邮盏刂贰?/P>
第2天小張就搬著這臺顯示屏,走到家附近的順豐快遞寄送站,在順豐公司的微信公眾號掃碼下單,支付了運費40元。然而,顯示器在發(fā)還商家的運輸過程中遭到了損毀,屏幕呈現(xiàn)網(wǎng)狀破裂,商家表示拒絕接收該顯示屏。
小張認為,自己寄單的時候顯示屏還是完好的,是順豐公司摔壞了貨物,應該賠償自己全部損失。順豐公司則認為,小張寄件時未進行保價,物品未保價時損毀,只能賠償7倍運費即280元。
小張和順豐公司進行了多次協(xié)商,都沒能解決問題,小張遂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判決順豐公司賠償自己6479元。
一審法院認定,小張就涉案貨物未進行保價,也未聲明價值,其主張按照銷售價格進行賠償,于法無據(jù)。依據(jù)順豐公司電子運單契約條款中未保價貨物賠償?shù)募s定,順豐公司應按運費的7倍即280元進行賠償。小張不服該判決,向上海一中院提起上訴。
小張稱,順豐公司提供的二維碼與自己下單時的不一樣,下單時系統(tǒng)并未出現(xiàn)過提醒保價的內(nèi)容。同時,快遞員在收件時沒有提醒過自己要保價,自己從未郵寄過大件易碎產(chǎn)品,并沒有保價的概念,不了解風險的存在。
順豐公司則認為,關于保價,自己已經(jīng)盡到了告知義務,1000元以上的物品需要進行保價,否則將按照約定進行賠償。同時,在順豐公司電子運單契約條款中對賠償標準進行了加粗變色等標識,客戶寄件時,系統(tǒng)會要求必須閱讀完畢且同意后才能寄件,否則無法寄件成功。
經(jīng)審理,上海一中院認為,雙方的爭議在于賠償金額。
順豐公司在庭審中提供了公證書,記載了自己微信公眾號中下單的整個過程,以證明順豐公司就賠償問題已作出明確說明且盡到合理范圍內(nèi)的提示義務。小張雖聲稱其下單的系統(tǒng)未出現(xiàn)提示內(nèi)容,但對此未舉證予以證明,且上述公證時間早于小張委托順豐公司郵寄顯示屏的下單時間。因此,小張未進行保價系其自身原因所造成,順豐公司按限額進行賠償并無不當。
上海一中院二審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日期:2020-11-20 13:55:15 | 關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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