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lib.com 2023-11-15 9:13:25 央視新聞
11月14日,廣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fā)布《廣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關于優(yōu)化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有關事項的通知》,優(yōu)化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
1.家庭名下住房套數以廣州不動產登記機構提供的《廣州市自然人不動產(土地、房屋類)信息查詢結果》顯示家庭(含所有家庭成員)已擁有住房套數核算。
2.對購買廣州首套住房的購房人家庭,公積金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為20%。
3.對無住房貸款(含商業(yè)性住房貸款和公積金貸款,下同)記錄或住房貸款記錄已結清,且在廣州擁有1套住房的購房人家庭,公積金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為30%。
4.對有未結清住房貸款記錄且在廣州擁有1套住房的購房人家庭,公積金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為40%。
5.本通知印發(fā)后,如國家、省、市有關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進一步調整的,以最新政策為準。
本通知自印發(fā)之日起施行,有效期為5年。原有政策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其他貸款條件及要求依據廣州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執(zhí)行。
日期:2023-11-15 9:13:25 | 關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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