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lib.com 2021-1-19 14:22:22 法治日報——法制網(wǎng)
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黃輝 通訊員 胡文星
同步審查、同步提出引導偵查意見……江西省人民檢察院在全國檢察機關率先出臺加強上下級檢察院刑事案件捕訴銜接工作指導意見,有力提升重大犯罪案件辦理質效。2020年,江西省重大犯罪檢察部門運用捕訴銜接工作機制,共辦理下捕上訴案件168件221人,上捕下訴案件24件29人,均取得良好辦案效果。
根據(jù)該指導意見,基層檢察院在辦理故意殺人、重大毒品、重大搶劫等審查逮捕案件過程中,經(jīng)審查認為可能屬于中級法院管轄的一審刑事案件時,立即向設區(qū)市檢察院請示匯報,由設區(qū)市檢察院確定承辦檢察官與基層檢察院承辦檢察官同步審查并提出審查意見,指導基層檢察院開展引導偵查取證等工作。設區(qū)市檢察院收到基層檢察院報送審查起訴的屬于中級法院管轄的第一審刑事案件后,由參與同步審查的承辦檢察官負責審查起訴和出庭支持公訴工作。
據(jù)了解,對重大、疑難、復雜案件,設區(qū)市檢察院承辦檢察官從偵查方向、證據(jù)固定、法律適用、強制措施、權利保障、案件管轄、刑事政策把握等實體和程序各方面提出建議,依法全面有效引導偵查,與基層檢察院承辦檢察官一起對案件進行提前介入,切實提升案件辦理質量。
在案件辦理中,贛州市人民檢察院積極探索文證審查新模式,在同步審查階段就將備案的鑒定文書或鑒定意見送檢察技術部門進行審查,對經(jīng)審查有不同意見的,要求偵查機關對技術性證據(jù)進行補強完善,增強引導偵查的針對性、時效性。九江市人民檢察院在辦理周某某故意殺人、盧某某窩藏案時,兩級檢察院同步引導偵查機關取證,明確了案件偵查方向,縮減了審查逮捕工作時間,提高了辦案效率。
日期:2021-1-19 14:22:22 | 關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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