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lib.com 2021-7-21 7:24:35 新華網(wǎng)
新華社北京7月20日電(記者鄒多為、王雨蕭)記者20日從國家稅務總局獲悉,今年8月1日起,納稅人在申報增值稅、消費稅時,應一并完成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附加稅費的申報。
據(jù)國家稅務總局介紹,此次整合是指將《增值稅納稅申報表(一般納稅人適用)》《增值稅納稅申報表(小規(guī)模納稅人適用)》及其附列資料、《增值稅預繳稅款表》《消費稅納稅申報表》分別與《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申報表》整合,啟用《增值稅及附加稅費申報表(一般納稅人適用)》《增值稅及附加稅費申報表(小規(guī)模納稅人適用)》《增值稅及附加稅費預繳表》及其附列資料和《消費稅及附加稅費申報表》。
具體操作流程為,納稅人填寫增值稅、消費稅相關申報信息后,將被自動帶入附加稅費附列資料(附表);完成附加稅費其他申報信息后,又回到增值稅、消費稅申報主表,從而形成納稅人本期應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和附加稅費數(shù)據(jù)。上述表內(nèi)信息預填均由系統(tǒng)自動實現(xiàn)。
申報表整合后,一方面,辦稅流程得到優(yōu)化:“一表申報、同征同管”將實現(xiàn)增值稅、消費稅和附加稅費信息共用,提高了申報效率,便利了納稅人操作;另一方面,辦稅負擔得到減輕:新申報表可實現(xiàn)已有數(shù)據(jù)自動預填,降低申報錯誤幾率,有利于確保申報質量和優(yōu)惠政策及時落實到位。
據(jù)悉,整合主稅附加稅費申報表已先期在海南、陜西、遼寧大連和福建廈門試點,8月1日起,將在全國推行。
日期:2021-7-21 7:24:35 | 關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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