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lib.com 2020-12-21 10:19:15 法治日報
“婚姻登記全國通辦”話題引發(fā)社會關注
實現婚姻登記全國通辦還需多久
12月8日,有網友在民政部門戶網站留言稱:“大數據時代,婚姻登記信息全國聯(lián)網全國可查,身份證都已經實現異地辦理多年了,婚姻登記卻依然要求必須到男女雙方中的一方戶籍所在地辦理,對于男女雙方都是外地戶口的人員來說很不方便,希望早日實現婚姻登記全國通辦!
12月9日,民政部社會事務司答復稱,“在后續(xù)工作中,我們會予以參考”。
民政部“會予以參考”的答復,無疑是對民眾訴求的積極回應。雖然留有余地,但這份回復依舊讓人看到了希望。時至今日,有些人苦于“婚姻登記必須到戶籍所在地辦理”久矣。那么,“婚姻登記全國通辦”離我們還有多遠?
折返兩地登記結婚
增加時間經濟成本
異地婚姻登記阻塞不暢,是不少新人喜結連理路上的一大堵點。
按照《婚姻登記條例》規(guī)定,內地居民結婚,男女雙方應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然而,隨著人口流動越發(fā)活躍,許多情侶為了履行登記手續(xù),只得于兩地之間來回奔波,為此增添了經濟、時間、精力等各項成本。暢通異地婚姻登記,成為多對婚姻當事人的熱切呼喚。
曾經有個情感調解節(jié)目迎來了一對夫妻,矛盾的原因是兩個人“結婚”好幾年了,可是沒領結婚證。女方沒有安全感,男方說“沒時間”。
調解專家問:“領個證能花多少時間?”
男方回復說:“我們都在外地工作,領證得回老家辦。我們放假才能回家,我們放假,民政局也放假啊,所以沒時間回去辦!
來自湖南的滕小姐和來自浙江的楊先生在廣東工作7年。兩年前,他們決定領證結婚。由于他們都沒有廣東戶口,所以只好選擇回到滕小姐的老家湖南辦理結婚手續(xù)。
“坐高鐵到老家需要5個半小時,再加上家里人開車來接,到家需要花6個半小時。”楊先生說,回老家“扯證”,單程就要花費大半天時間。
除了耗費時間,回老家辦證還要付出高額經濟成本。據楊先生介紹,高鐵票再加上其他路途中的花費,兩人來回要花費2000多元。除此之外,為了領證,他不得不向公司請了3天假。而根據公司規(guī)定,請假會扣薪水,請一天假扣1500元,請假三天就被扣掉了4500元。
在上海務工的姚小姐原本打算今年和男朋友領證結婚,但兩個人的戶口均在老家,不得不回家領證。由于疫情原因,他們決定自駕6個小時回家,因此不得不請兩天假。對于作為培訓機構老師的姚小姐來說,請假兩天也會損失不少培訓費。
“雖然辦證不要錢,但路費挺貴!辈簧僦荒鼙疾ㄔ诼飞馅s時間異地結婚的人們吐槽道。
“如今,年輕人的流動性越來越大,在解決婚姻大事的時候,能不能更便捷一點呢?”姚小姐很是疑惑。
離婚登記設冷靜期
有否多跑“冤枉路”
網民強烈呼吁“婚姻登記全國通辦”,早已不是第一次了。
早在2018年,網民就曾在政府網上留言呼吁:“盼開放異地結婚登記并加快推動登記信息全國聯(lián)網!碑敃r民政部也曾回復表示,全國婚姻登記信息系統(tǒng)已經實現全國聯(lián)網。
然而,婚姻登記全國通辦,究竟何時能夠真正實現,具體的難點是什么,應當如何克服?這些似乎都還沒有十分清楚明確的答案。
一位基層工作人員向《法治日報》記者介紹說,整體來看,婚姻登記數據具有復雜性,婚姻登記主體是多樣的,婚姻登記可能是在民政部門、鄉(xiāng)鎮(zhèn)政府,甚至是駐外使領館辦理的,統(tǒng)計工作量十分龐大,并非一朝一夕就能夠梳理清楚。再者,婚姻登記信息也存在歷史遺留問題,歷史信息補錄工程浩大,比如信息模糊、登記信息錯誤,當事人缺乏修正信息的主動性等,補辦結婚證工作也難以開展。
在采訪中,也有公眾拋出了這樣的問題——隨著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正式實施,婚姻登記中的離婚登記,即將增加一個“冷靜期”環(huán)節(jié)。這是否意味著,今后協(xié)議離婚的夫妻在民政部門辦理離婚登記,至少要在兩個月內,往民政局跑兩趟?而在目前仍不能“全國通辦”的情況下,對于那些居住地并非常住戶口所在地的離婚男女來說,這是否預示著,辦理離婚登記的時間、“跑路”成本,都將大大增加?
西北政法大學民商法學院副教授郝佳告訴《法治日報》記者:“協(xié)議離婚,應當首先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申請。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就是大家熟知的冷靜期。在這個期間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都可以單方向婚姻登記機關提起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據郝佳介紹,“冷靜期”滿,程序上又設置了一個三十日,也就是正式辦理離婚手續(xù)的期間,按照條文的表述,在這個期間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fā)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這一規(guī)定給了當事人三十日的辦證時間,當事人可以視自己的情況選擇在期間內的任意時間去辦理離婚手續(xù)。同時,在這個期間內,仍然允許當事人反悔,即如果不想離婚了,或者雙方無法達成協(xié)議,完全可以“置之(離婚申請)不理”,不繼續(xù)申請辦理離婚證,這樣在法律上就會視為撤回了離婚登記申請。從這個角度看,民法典新規(guī)是給了當事人充分的程序保障的,這也是離婚自由在冷靜期條款中的體現。
多省已經陸續(xù)部署
掃除障礙放開限制
《法治日報》記者注意到,今年9月中國政府網發(fā)布的《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政務服務“跨省通辦”的指導意見》已給出了婚姻登記“跨省通辦”事項的具體時間表。其中,結婚登記力爭2025年底前在縣級以上婚姻登記機關全面實行全國“跨省通辦”。
近期,四川、江西、貴州等多個省份已陸續(xù)出臺文件,部署落實國務院上述指導意見。
此外,浙江省目前已在全國率先試點開展內地居民結婚、離婚登記“全省通辦”;福建省網上辦事大廳也上線了“跨省通辦”服務專區(qū),福鼎市與蒼南縣的“跨省通辦”業(yè)務,就涵蓋婚姻登記一項。
有評論指出,這些試點業(yè)務及直通專區(qū)的開通,無疑將為婚姻登記的全國通辦積攢經驗、探索路徑、夯實基礎。從全城通辦的接連開展,到跨省通辦的率先嘗試,其實是跨域治理協(xié)同推進的必然要求,以及現代化城市管理的題中之義。
據了解,在2020年的地方兩會上,就有地方政協(xié)委員提出,應該從破解制度障礙開始,有條件地放開辦理婚姻登記的地域限制,讓便民服務更便民。
上述接受《法治日報》采訪的基層工作人員也表示,未來婚姻登記全國通辦是有可能的,目前一些地方已經在積極開展相關工作。打通數據壁壘是非常必要的,但是建立婚姻信息數據庫是具有風險的,同時也缺乏財政資金的支持。技術問題比較好解決,但是實現信息準確修復、跨部門合作的信息安全仍然是挑戰(zhàn)。
“離婚登記全國通辦一定是在婚姻登記全國通辦成熟之后才能推進的工作。短期來看,仍然不能實現這一訴求,還是需要頂層設計。”這名基層工作人員說道。
也有不少評論指出,盡快推動實現“婚姻登記全國通辦”,不僅具有充分的合理必要性,以及很現實的緊迫性,還是實施離婚“冷靜期”制度應有的配套措施。
“即使婚姻登記實現全國通辦,也應規(guī)范化。不能一個協(xié)議離婚程序跨了兩個地區(qū),這樣反而會導致混亂。我的理解是,離婚登記申請在哪里提出的,申請發(fā)證的手續(xù)就應該在哪里辦!焙录颜f。(記者 趙麗)
日期:2020-12-21 10:19:15 | 關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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