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圖書館>>法治動態(tài)>>法規(guī)釋義>>國務院法制辦相關負責人就商標法實施條例答記者問
http://m.cehavas.com 2014-5-5 15:03:39 來源:人民日報
4月29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簽署國務院令,公布了修訂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實施條例》(以下稱條例)。修訂后的條例于5月1日與商標法同步實施。近日,國務院法制辦相關負責人就條例有關問題回答了記者提問。
初步審定的部分可分割為另一件申請
條例規(guī)定,商標局對一件商標注冊申請在部分指定商品上予以駁回的,申請人可以將該申請中初步審定的部分申請分割為另一件申請,商標局對分割出來的初步審定申請予以公告。
國務院法制辦相關負責人表示,建立商標申請分割制度,是為了與商標法配套。商標法規(guī)定,當事人可以通過一份申請就多個類別的商品或者服務申請注冊同一商標,即所謂“一表多類”申請!巴瑫r,這可以使商標申請中沒有被駁回的部分先行得到注冊,而不必等待被駁回部分的復審結果,方便申請人及時獲得商標注冊!
規(guī)定不計入商標案件審查、審理期限的情形
商標法新增了商標局和商標評審委員會審查商標注冊申請、審理相關商標案件的期限。
為了既確保商標局、商標評審委員會在法定期限內完成相關工作,又保證當事人在審查、審理程序中有效地完成舉證、答辯、補正等工作,條例規(guī)定商標文件公告送達、當事人補充證據、補正文件的期間以及更換當事人后重新答辯、等待在先權利確定等情形所需的時間不計入商標局、商標評審委員會的審查、審理期限的時間。
增設“商標國際注冊”專章
商標法修改前,關于商標國際注冊的規(guī)則是由工商總局《馬德里商標國際注冊實施辦法》規(guī)定的。修改后的商標法規(guī)定,商標國際注冊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guī)定。
為此,條例將《馬德里商標國際注冊實施辦法》主要內容修改上升為行政法規(guī),增加規(guī)定了商標國際注冊的范圍,申請商標國際注冊的條件、基本程序,以及審查商標國際注冊申請的基本程序等,并就國際注冊商標的有效期起算點、續(xù)展、轉讓、刪減指定商品或者服務等與國內注冊商標做法不同的方面專門規(guī)定了相關規(guī)則。
明確商標侵權行為
商標法加大了對侵犯商標專用權行為的處罰力度。為了將相關規(guī)定落到實處,條例進一步明確了商標侵權判定中“為侵權人提供便利條件”等術語的具體含義;明確將他人商標用于商品包裝、裝潢上,誤導公眾的,屬于商標侵權行為;規(guī)定了計算“違法經營額”可以考慮的因素。
加強商標代理監(jiān)管
商標法規(guī)定了商標代理機構的行為規(guī)范,并規(guī)定了商標代理機構違法行為的法律責任。條例對商標法的相關規(guī)定作了進一步補充、細化:規(guī)定商標代理機構包括從事商標代理業(yè)務的律師事務所,并規(guī)定了商標代理機構備案制度;對商標法規(guī)定的“以其他手段擾亂商標代理市場秩序”的行為予以具體化;將商標法有關停止受理商標代理機構代理業(yè)務的規(guī)定予以細化,明確停止受理代理業(yè)務的期限為6個月以上直至永久,停止受理期滿應予恢復受理,停止受理、恢復受理的決定應予公告。
日期:2014-5-5 15:03:39 | 關閉 |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