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圖書館>>法治動態(tài)>>歷史今天>>【1898年3月27日】清政府與沙俄簽訂《旅大租地條約》
【1898年3月27日】清政府與沙俄簽訂《旅大租地條約》
http://m.cehavas.com 2010-3-27 00:45:35 來源:人民網
1898年3月27日,清政府與沙俄簽訂《旅大租地條約》。1897年12月15日,沙俄借口協助中國抵抗德國強占膠州灣,派艦隊占領旅順。次年的3月27日,清總理衙門大臣李鴻章與俄國駐華代辦巴布羅福在北京簽訂此約。主要內容:一、租借旅順口、大連灣,期限25年;二、俄國享有租借地內行政權;三、旅順軍港只許中俄使用,俄國可在租地內建造各種軍事設施;四、俄有修筑中東鐵路支線的特權。同年5月7日又在圣彼得堡簽訂《續(xù)訂旅大租地條約》六款,進一步確定俄國建筑及在租借地附近的獨占權。兩約的簽訂,使中國東北成為沙俄的勢力范圍。
日期:2010-3-27 00:45:35 | 關閉 |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