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圖書館>>法治動態(tài)>>歷史今天>>【1923年11月28日】共產(chǎn)國際作出“中國問題”議案
http://m.cehavas.com 2010-11-28 00:00:00 來源:人民網(wǎng)
1923年11月28日,共產(chǎn)國際執(zhí)行委員會主席團通過《關于中國民族解放運動和國民黨的問題的決議》。這個決議闡述了以民主革命精神解釋三民主義的觀點。決議認為三民主義中民族主義的含義應該是“依靠國內(nèi)廣大的農(nóng)民、工人、知識分子和工商業(yè)者各階層,為反對世界帝國主義及其走卒、爭取中國獨立而斗爭”,“既要消滅外國帝國主義的壓迫,也要消滅本國軍閥制度的壓迫”。國民黨還應宣傳“中國境內(nèi)各民族一律平等的原則”。民權主義的含義應該是“只有那些真正擁護反帝斗爭綱領的分子和組織才能廣泛享有這些權利和自由,而決不能使那些在中國幫助外國帝國主義或其走狗(中國軍閥)的分子和組織享有這些自由”。民生主義的含義應該是“把外國工廠、企業(yè)、銀行、鐵路和水路交通收歸國有 ”,“把土地直接分給在這塊土地上耕種的勞動者,消滅不從事耕作的大土地占有者和許多中小土地占有者的制度”。決議中關于民族主義、民權主義和民生主義的解釋,成為《中國國民黨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宣言》的基本原則。
日期:2010-11-28 00:00:00 | 關閉 |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