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到(接待) 投訴時間 |
年 月 日 時 分至 時 分 在 場所接到(接待)行政執(zhí)法投訴舉報 | |||
投訴方式 (打“√”) |
書面形式(書面材料、信函、傳真、電子郵件、其他) 口頭形式(電話、口述、其他) | |||
投 訴 人 |
姓 名 |
所在單位、職務 |
聯(lián)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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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問接訪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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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要 投訴舉報 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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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訪人或部門意見 |
年 月 日 | |||
領(lǐng)導 批示 |
年 月 日 | |||
后續(xù) 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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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為投訴旅游行政執(zhí)法人員的違法行為時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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