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裁定書(對管轄權有異議的上訴案件用)
(2005-7-4)
法院訴訟文書樣式56
××××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書
(××××)×民終字第××號
上訴人(原審××)……(寫明姓名或名稱等基本情況)。
被上訴人(原審××)……(寫明姓名或名稱等基本情況)。
(當事人及其他訴訟參加人的列項和基本情況的寫法,與二審維持原判或者改
判用的民事判決書樣式相同。)
上訴人×××不服××××人民法院(××××)×民初字第××號民事裁定,
向本院提出上訴。……(概述上訴請求與理由、被上訴人的答辯)。
本院經審查認為,……(簡要寫明二審駁回上訴或者撤銷原裁定的事實根據(jù)和
理由)。依照……(寫明裁定所依據(jù)的法律條款項)的規(guī)定,裁定如下:
……〔寫明裁定結果。分兩種情況:
第一、維持原裁定的,寫:
“駁回上訴,維持原裁定。”
第二、撤銷原裁定的,寫:
“一、撤銷××××人民法院(××××)×民初字第××號民事裁定;
二、本案由××××人民法院管轄(在本轄區(qū)外的寫:本案移送××××人民
法院處理)!薄
本裁定為終審裁定。
審判長 ×××
審判員 ×××
審判員 ×××
××××年××月××日
。ㄔ河。
本件與原本核對無異
書記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