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案件中“自動投案”的認定
根據《意見》的規(guī)定,交通肇事后保護現(xiàn)場、搶救傷者,并向公安機關報告的,應認定為自動投案。這是交通肇事罪自首最典型的形態(tài)。當然,在司法實踐中,由于各種主客觀原因,有時肇事人并未完全實施保護現(xiàn)場、搶救傷者、向公安機關報告三項行為,能否認定為自動投案,還是要具體考察肇事人是否符合投案的主動性和自愿性,是否自愿置于司法機關控制之下等待法律制裁。
可區(qū)分以下情形:
1.交通肇事后忙于搶救傷者,委托他人代為報案的,這種情形符合《解釋》第一條規(guī)定的“為了減輕犯罪后果,委托他人先代為投案”的情況,應認定為自動投案。
2.交通肇事后主動報案,雖未表明自己是作案人,但沒有逃離現(xiàn)場或者將傷者送往醫(yī)院后如實告知公安機關自己所處位置,在公安機關詢問時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的,這符合《意見》第一條規(guī)定的第一種視為自動投案的情形(犯罪后主動報案,雖未表明自己是作案人,但滯留在現(xiàn)場,當司法機關詢問時交代自己罪行的),應認定為自動投案。
3.交通肇事后明知他人已經報案而留在現(xiàn)場等待,或者送傷者就醫(yī)后在醫(yī)院等待,歸案后又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的,這符合《意見》第一條規(guī)定的第二種視為自動投案的情形(明知他人報案而在現(xiàn)場等待,抓捕時無拒捕行為,供認犯罪事實的),應認定為自動投案。
4.交通肇事后能及時搶救傷者,但并未親自或者委托他人報案,亦不明知他人已經報案,在現(xiàn)場或者醫(yī)院被抓獲,歸案后能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的,這種情形能否認定為自動投案,情況比較復雜。由于肇事人沒有報案,也不明知他人已經報案,其投案的主動性、自愿性并未充分體現(xiàn)出來,有可能是忙于搶救傷者而一時疏忽,也有可能是打算送傷者就醫(yī)后再報案,當然還有可能是并不愿意接受法律制裁。對此,需要綜合考慮交通事故發(fā)生后的各種情況以及肇事人的具體行為,審慎作出判斷。由于搶救傷者是交通事故發(fā)生后最迫切的事項,為了鼓勵肇事人及時搶救傷者,一般來說,如果沒有充分的證據證明肇事人有不愿接受法律制裁的意圖,就可以認定為自首。例如,交通事故發(fā)生在鬧市區(qū),肇事人雖然不明知他人已經報案,但按照常理眾多圍觀者中一般應當有人報案的,或者肇事人送傷者就醫(yī)時如實介紹致傷原因,醫(yī)院聞訊后報案的,只要肇事人能及時搶救傷者,沒有逃避法律追究的行為,且歸案后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一般就可以認定為自動投案。
5.交通肇事后雖能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但不如實供述主要犯罪事實的,或者為逃避法律制裁而破壞現(xiàn)場、毀滅證據的,因其明顯具備不愿接受法律制裁的意圖,故不能認定為自首。
(三)交通肇事后自首的,從寬幅度要適當從嚴把握
根據《意見》的規(guī)定精神,交通肇事后自首的,由于肇事人同時負有保護現(xiàn)場、搶救傷者、向公安機關報告的法定義務,故雖然可以認定為自首,但對其自動投案行為的法律價值不宜過高評價,是否從寬、從寬幅度要適當從嚴掌握。同理,交通肇事逃逸后又自首的,由于肇事人直接違背了上述法定義務,故應當以肇事后逃逸的較重法定刑為基準,視情決定是否從寬處罰以及從寬處罰的幅度。
本案所具備的從嚴情節(jié)是:(1)無證駕駛;(2)交通肇事致一人死亡后逃逸。從寬情節(jié)是:逃逸后自首,賠償被害方經濟損失。那么,在量刑時應當如何對上述情節(jié)進行綜合評價呢?根據《人民法院量刑指導意見(試行)》(法發(fā)(2010]36號)的規(guī)定,交通肇事后逃逸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在量刑起點的基礎上可以根據責任程度、致人重傷、死亡的人數或者財產損失的數額以及逃逸等其他影響犯罪構成的犯罪事實增加刑罰量,確定基準刑;對于自首情節(jié),可以減少基準刑的40%以下,犯罪較輕的可以減少基準刑的4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處罰;對于積極賠償被害人經濟損失的,可以減少基準刑的30%以下。就本案而言,首先應當在三至四年有期徒刑的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即便按照自首最多減少基準刑的40%、賠償被害
方損失最多減少基準刑的30%這種最有利于被告人的情況來看,本案的量刑也應為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左右,再考慮《意見》規(guī)定的從嚴把握交通肇事罪自首的從寬幅度的政策精神,以及本案的無證駕駛情節(jié),故本案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量刑明顯偏輕。當然,本案的一審判決是在《人民法院量刑指導意見(試行)》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處理自首和立功若干具體問題的意見》印發(fā)之前作出的,規(guī)范性司法文件一般只能適用于尚未審結的案件,并不溯及于已經發(fā)生法律效力的裁判。
(撰稿:最高人民法院刑一庭孟偉)
摘自:最高院刑審一庭 編《最高人民法院自首、立功司法解釋:案例指導與理解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