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滬0113刑初300號
——上海市寶山區(qū)人民法院(2022-6-24)
(2022)滬0113刑初300號
被告人黃某,男,1987年4月11日生,公民身份號碼:XXXXXXXXXXXXXXXXXX,XX,高中文化,無業(yè),戶籍在上海市寶山區(qū)市。因本案于2021年11月25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2月31日被逮捕,F(xiàn)羈押于上海市寶山區(qū)看守所。
被告人劉某,男,1993年3月14日生,公民身份號碼:XXXXXXXXXXXXXXXXXX,XX,中專文化,無業(yè),戶籍在江西省吉安市永豐縣。因本案于2021年11月24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2月31日被逮捕,F(xiàn)羈押于上海市寶山區(qū)看守所。
上海市寶山區(qū)人民檢察院于2022年3月24日以滬寶檢刑訴(2022)291號起訴書指控被告人黃某2人犯幫助信息網(wǎng)絡(luò)犯罪活動罪向本院提起公訴。
本院在審理過程中,因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影響,訴訟活動無法正常進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六條之規(guī)定,裁定如下:
本案中止審理。
審 判 員 項群軍
書 記 員 錢丹鳳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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