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滬0109刑初94號
——上海市虹口區(qū)人民法院(2022-1-14)
(2022)滬0109刑初94號
公訴機關上海市虹口區(qū)人民檢察院。
被告人任某程,男,1990年6月19日出生于江蘇省南京市,公民身份號碼XXXXXXXXXXXXXXXXXX,XX,大專文化程度,自由職業(yè),戶籍所在地江蘇省南京市玄武區(qū),住江蘇省南京市棲霞區(qū)。因涉嫌犯傳播淫穢物品罪于2021年10月26日被取保候?qū)彙?
上海市虹口區(qū)人民檢察院以滬虹檢刑訴〔2021〕938號起訴書指控被告人任某程犯傳播淫穢物品罪,于2022年1月4日向本院提起公訴。本院依法適用簡易程序,實行獨任審判,公開開庭審理了本案。上海市虹口區(qū)人民檢察院指派檢察員傅偉琴出庭支持公訴,被告人任某程到庭參加訴訟,F(xiàn)已審理終結(jié)。
上海市虹口區(qū)人民檢察院指控:
2021年10月15日,被告人任某程為了尋求刺激,使用名為“yenaifa”的“91porn”網(wǎng)站賬號,在該網(wǎng)站論壇發(fā)布內(nèi)含淫穢照片的帖子一篇,供不特定群體瀏覽。至案發(fā),上述帖子點擊量總計達3.2萬余次。經(jīng)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鑒定,上述帖子中送鑒的1張照片為淫穢物品。
2021年10月26日,被告人任某程在其住處被民警抓獲,其到案后如實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實。
上述事實,被告人任某程在開庭審理過程中無異議,且有證人張某、閔某、諸某的證言,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出具的《受案登記表》《案發(fā)經(jīng)過》《淫穢物品審查鑒定書》、調(diào)取的網(wǎng)站截圖照片、執(zhí)法記錄視頻及被告人任某程的供述等證據(jù)證實,足以認定。
本院認為,被告人任某程傳播淫穢物品,情節(jié)嚴重,其行為已構成傳播淫穢物品罪。上海市虹口區(qū)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任某程犯傳播淫穢物品罪罪名成立。被告人任某程到案后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認罪認罰,確有悔罪表現(xiàn),可從輕處罰并適用緩刑。公訴機關的調(diào)整量刑建議,本院予以采納。為維護社會主義道德風尚,保護國家對文化娛樂制品市場的管理制度,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條第一款、第六十七條第三款、第七十二條第一款、第七十三條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十五條之規(guī)定,判決如下:
被告人任某程犯傳播淫穢物品罪,判處拘役三個月,緩刑三個月。
(緩刑考驗期限,從判決確定之日起計算。)
如不服本判決,可在接到判決書的第二日起十日內(nèi),通過本院或者直接向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書面上訴的,應當提交上訴狀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審 判 員 楊鳳英
書 記 員 王 丹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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