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滬0115民初38893號
——上海市浦東新區(qū)人民法院(2016-6-28)
(2016)滬0115民初38893號
原告郭某某,女,1949年10月13日生,漢族,住上海市浦東新區(qū)。
被告鄧某某,男,1944年12月11日生,漢族,住上海市浦東新區(qū)。
本院在審理原告郭某某訴被告鄧某某離婚糾紛一案中,因原告經(jīng)本院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三條、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款第(十一)項的規(guī)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撤訴處理。
案件受理費人民幣200元,減半收取計人民幣100元,由原告郭某某負擔。
審 判 員 康莉敏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八日
書 記 員 朱 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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