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滬0115民初25445號
——上海市浦東新區(qū)人民法院(2016-4-18)
(2016)滬0115民初25445號
原告徐某某,女,1972年2月12日生,漢族,戶籍地上海市浦東新區(qū)。
被告賈某,男,1972年3月1日生,漢族,戶籍地山東省青島市。
本院在審理原告徐某某訴被告賈某離婚糾紛一案中,原告徐某某經本院傳票傳喚,未按本院規(guī)定時間到庭參加訴訟,且原告徐某某未在本院規(guī)定期限內預交案件受理費。綜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三條之規(guī)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撤訴處理。
審 判 員 丁 峰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八日
書 記 員 馮 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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