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遂民初字第01208號
——河南省遂平縣人民法院(2015-9-21)
(2015)遂民初字第01208號
原告劉某某,女,漢族,住遂平縣。
被告李某某,男,漢族,住址同上。
本院在審理原告劉某某與被告李某某離婚糾紛一案中,原告劉某某于2015年9月21日向本院提出撤訴申請。
本院認為,原告劉某某自愿申請撤訴,符合法律規(guī)定,應予準許。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五條第一款之規(guī)定,裁定如下:
準許原告劉某某撤訴。
案件受理費300元,減半收取150元,由原告劉某某負擔。
審判員 付 裕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一日
書記員 熊曉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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