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澤膠犯搶劫罪
——重慶市黔江區(qū)人民法院(2008-1-9)
李澤膠犯搶劫罪
重慶 市 黔 江 區(qū) 人 民 法 院
刑事 判 決 書
(2008)黔刑初字第30號
公訴機關重慶市黔江區(qū)人民檢察院。
被告人李澤膠(曾用名:李澤江),男,1986年2月6日出生,重慶市黔江區(qū)人,漢族,初中文化,務農(nóng),家住(略)。因涉嫌犯搶劫罪,于2007年11月13日被黔江區(qū)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11月30日被依法逮捕。
辯護人李德江,重慶縱深律師事務所律師。
黔江區(qū)人民檢察院以渝黔檢刑訴(2007)414號起訴書起訴指控被告人李澤膠犯搶劫罪于2007年12月19日向本院提起公訴。本院受理后,于2008年1月9日依法組成合議庭公開開庭審理了本案,被告人李澤膠及其辯護人李德江到庭參加訴訟,現(xiàn)已審理終結。
黔江區(qū)人民檢察院指控,2007年11月10日中午,被告人李澤膠與鐘天美等人商量到黔江汽車站西站去“敲敲板”(意為去看那里有人打大牌,就多去幾個人,一個人上去打,贏了就拿錢走人,如果輸錢就不給,對方如果不讓走,其他的人就去將自己的人帶走)。被告人李澤膠與鐘天美等人到了汽車站西站院內(nèi)后,鐘天美便參與了打牌并輸了100元,這時,被告人李澤膠突然抓起被害人放在桌子上的1000多元錢就跑,被告人李澤膠看到被害人追上來的時候,便拿出隨身攜帶的彈簧刀威脅被害人,于是被害人不敢再追,被告人李澤膠遂乘車逃離現(xiàn)場。贓款全部被其揮霍。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李澤膠的行為已構成搶劫罪,要求依法判處。
被告人李澤膠對起訴所指控的事實無異議。
其辯護人提出:1、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李澤膠犯搶劫罪的的證據(jù)不足。2 、被告人李澤膠拿錢是因為看見鐘天美輸錢,對方打假牌所激起,其主觀惡性是較小的。3、被告人李澤膠歸案后有悔罪表現(xiàn),系偶犯。綜上,建議對其適用緩刑。
經(jīng)審理查明,在2007年11月10日中午,被告人李澤膠與鐘天美等人商量到重慶市黔江區(qū)汽車站西站去“敲敲板”(意為去看那里有人打大牌,就多去幾個人,一個人上去打,贏了就拿錢走人,如果輸錢就不給,對方如果不讓走,其他的人就去將自己的人帶走)。被告人李澤膠與鐘天美等人到了黔江區(qū)汽車站西站院內(nèi)后,鐘天美便參與了打牌并輸了100元,這時,被告人李澤膠突然抓起被害人羅孝友放在桌子上的1200多元錢就跑,羅孝友等人就追趕李澤膠,被告人李澤膠看到被害人等人追上來的時候,便拿出隨身攜帶的彈簧刀威脅被害人,致使被害人等人不敢再追,被告人李澤膠遂乘車逃離現(xiàn)場。后贓款全部被其揮霍。
認定上述事實的證據(jù),有經(jīng)當庭舉證、質證的下列證據(jù)在案佐證,本院予以確認。
1、刑事案件受立案登記表證實了案件的來源。
2、被害人羅孝友證實,2007年11月10日上午,我在黔江汽車站修理我的大客車,在等的過程中和謝秋、胡林等人在修理車間打牌,當時將修理費2000元放在桌子上,大約12時,來了輛白色長安車,上有四男一女,其中一個藍衣男子與女子下車,女的和我們打牌,男的在旁邊看,女的打了幾分鐘就輸了一百多,這時藍衣男子就將我放在桌子上的2000元錢拿起就跑,我和謝秋就追,車上的三名男子也下來跟在我們后面,大約跑了四、五十米,搶劫我的男子就掏出彈簧刀對我們說:“再追就捅死你們 !蔽液椭x秋害怕就停下來,他就繼續(xù)跑,我們又追到汽車西站的大門外面時,見他已經(jīng)跑到新華大道與石峽路的交匯處了,我們就沒有繼續(xù)追。2007年11月12日下午四時許。我在聯(lián)合街的一家小吃店看到搶劫我的男子,然后我就報案了。
3、被告人李澤膠供述,2007年11月10日將近中午,自己與龐曉波、李成(身份證用的福建李鵬成)、胡訟林、鐘天美和另外我不知道姓名的男子在天龍酒店前,陶胖子說:黔江汽車西站里的修理廠在打“八打二”(一種賭博方式),打得大,我們?nèi)デ冒灏澹ㄒ馑际勤A了就給錢,輸了就不給錢走人)。并叫其和鐘天美去敲板板,其余的人在車上等,如果走不了人,車上的人就下車將我們的人帶走。然后我們就坐陶胖子的車去汽車西站修理廠,到那里我和鐘天美下車敲板板,鐘天美大約打了三次,鐘天美就輸了100多元人民幣,我見當時的莊家放在桌子上的1000多元人民幣,就將那錢抓起轉身就往西站大門跑,他們就追我,我們一起來的人就下車來跟著追我的人。當時我跑了10多米遠時,我就將隨身攜帶的彈簧刀拿出來對著追我的人說:“再追,就捅死你們!彼麄儽粐樧×,我又繼續(xù)往外跑,他們又繼續(xù)追,但沒有追到我。
4、證人陶承照證實,11月11日中午13點過左右,我在“宏合花都”對李東等人說“聽說西站修理廠內(nèi)有人打‘八搭二’,我們?nèi)タ匆幌隆!彪S后我們便一起坐我的車過去,李東坐到天龍賓館說有事就下車了,我們其余的五個人就到西站去了,在途中我們就在車上商量去西站打牌的計劃,準備敲板板。到了西站,鐘天美和李澤膠進去后,鐘天美參加了“八搭二”,李澤膠旁邊看,大約過了兩分鐘,李澤膠從里面跑了出來,里面的人除了鐘天美都在追,并邊跑邊說:“他(李澤膠)拿了莊家的錢跑了!崩顫赡z從西站跑出去后,龐曉波和另外我們一起的年輕人隨后也跑了出去。
5、證人龐小波證實,2007年11月10日中午,在“宏合花都”,陶胖子說西站汽車修理廠有人在打“八搭二”(一種賭博方式,打得大,我們?nèi)デ冒灏澹ㄒ馑际勤A了就將贏的錢拿走,輸了就不拿錢給對方就走人)。并叫李澤膠和鐘天美去敲板板,其余的人在車上等,如果出現(xiàn)輸?shù)那闆r,車上的人就下車將我們的人帶走。然后我們就坐陶胖子的車去汽車西站修理廠,到后李澤膠和鐘天美下車去打牌。
6、證人鐘天美證實,2007年11月10日中午大約12點半左右,我在黔江城東丹興路“宏合華都”門前和一個年輕男子發(fā)生了糾紛,我就打電話給李東,叫他過來給我?guī)兔Α4蠹s過了半小時后,李東和李責膠、陶承照另外還有三名年輕人一起來找我了,但他們來的時候和我發(fā)生糾紛的人已經(jīng)走了。李東就問了我剛才發(fā)生糾紛的事情。大家談了一會后,陶對我們說:“西站有人打‘八搭二’,我們?nèi)タ纯础。到了西站。隨后我就下車進去打牌,當時莊家手氣比較好,我打了沒幾把就輸了200元現(xiàn)金,那個莊家桌子上已經(jīng)有了1000多元錢了,就在這時,李澤膠抓起莊家的錢就往外跑,其中一些人以為他在和莊家開玩笑,莊家說不是,便去追李澤膠。我當時跟在后面出了西站,發(fā)現(xiàn)李澤膠已經(jīng)不知去向。
7、證人謝秋證實,2007年11月10日,其到黔江汽車西站去,在西站院內(nèi)見羅孝友和一些人在打“八搭二”,其去了大約十分鐘就來了一輛長安車,車上下來幾個人,將圍觀的人攆走后又等了幾分鐘一個男子就將羅孝友放在桌子上的錢抓起,我以為是羅孝友的熟人開玩笑,但羅孝友說他不認識,我們就去追,那男子就拿出一把刀對追的人說:“來嗎,再追就捅死你們!蔽覀兙蜎]有再追,因為那時和搶錢那人一起的四、五個也和他在一起。
8、現(xiàn)場指認筆錄、現(xiàn)場指認照片、辦案及抓獲經(jīng)過說明、作案工具照片,證實了本案的相關情況。
9、扣押及發(fā)還物品清單證實了扣押被告人李澤膠現(xiàn)金100元并已發(fā)還被害人。
10、常住人口信息及照片證實了被告人的身份情況
本院認為,被告人李澤膠公然搶奪他人財物,且在實施搶奪后為抗拒抓捕,當場以暴力相威脅,其行為已構成搶劫罪。重慶市黔江區(qū)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李澤膠犯搶劫罪的事實清楚,證據(jù)確實、充分,其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李澤膠歸案后,認罪態(tài)度較好,具有悔罪誠意,且系初、偶犯,予以酌情從輕處罰。被告人李澤膠的辯護人提出的1、2點辯護意見與本院查明的事實不符,本院不予采納,其提出的第3點辯護意見與本院查明的事實相符,本院予以采納。被告人李澤膠的辯護人建議對被告人李澤膠適用緩刑的辯護意見與本案罪責不符,本院不予采納。為此,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條、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五十二條之規(guī)定,判決如下:
被告人李澤膠犯搶劫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2000元。
(刑期從判決執(zhí)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zhí)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從2007年11月13日起至2010年11月12日止。)
如不服本判決,可在接到判決書的第二日起十日內(nèi)通過本院或直接向重慶市第四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書面上訴的應交上訴狀正本一份,副本兩份。
審 判 長 周 榮 釗
人民陪審員 王 賢 江
人民陪審員 李 永 言
二00八年一月九日
書 記 員 陳 康 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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